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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互联网初创公司做法务

行业观察 法眼天下2019-02-15 收藏 : 8 查看 : 9451 评论 : 9

原创作者: tan12345

文章来源: 学法网 xuefa.com

初创公司.png

目前我在成都为一家互联网初创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很庆幸虽然我才大学毕业一年多,却能独自一人为一家B2B互联网公司服务,回头想想如果我不选择放弃原来单位已有的一切,也就不会有我现在经历的一切。来成都已经有三个多月了,这几个月的酸甜苦辣就不述了,下面主要谈谈我在工作中的一点体会与思考,若有不足或错误之处,还希各位朋友指正与批评。

一、心态:

1、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既要有温火炖肉的心态又要有不走寻常路的胆识,踏实勤勉。

2、不要一切都只向“钱”看齐,为一家创业公司服务,它所能提供给你的报酬毕竟是有限的,但是在这样的新型创业平台,你却能学到很多用钱难以买到的东西。

3、法律工作者不要眼里只有法律,我们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时需要融入公司,我们的工作应是把看似高大上的法律尊者转换成接地气的民工,这样才能让它更好的为公司服务,法律不是用来欣赏和孤芳自傲的。

二、实务:

(一)我为公司做的第一项工作就是重新制定公司章程,因为互联网创新型公司一般都会采取融资的方式成长起来,如果前期公司没有做好相关工作,很容易在多轮融资后,创始股东的股权被大量稀释,严重的甚至会丧失对公司的控制权。

在正式起草新的公司章程之前我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①仔细审阅公司现有章程。②查阅各类公司的章程。③分析股权稀释典型案例,分析其中的风险。④拜读大牛律师们对章程制作的心得。⑤积极与公司创始股东们交流,归纳公司特点以及股东希望达到的效果。既不能过于苛刻影响融资效果,又不能过于放松导致自己陷入被动。

一开始公司的股东们和大多数公司股东一样,认为公司章程就是一个内部管理制度,并没有多重视,但后面通过不断沟通交流,他们渐渐认识到章程的重要性。现实生活中,大量的初创公司基本都是套用公司章程模板,除了把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改动了,其他地方基本没有变化。公司章程和普通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不一样,公司章程是公司的核心文件,是公司行为的根本准则,它具有相当重要的法律地位,对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有约束力。《公司法》有一部份条款属于任意性条款,即公司章程有约定的优先依据公司章程,创始股东们充分利用这些任意性条款,可以大大降低丧失公司控制权的风险。

一份章程的设计思路在此难以详细阐述,就简单提几点核心吧:1、公司在发展的过程中,稀释创始股东的股权是不可避免的,那么我们在失去股权的时候不能再失去控制权,虽然我们国家没有AB股一说,但是我们却可以自由约定表决权,我设计的条款便是“股东表决权按占股比例行使,但股东与股东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创始股东可以要求其他股东签署授权委托书,将其表决权让予创始股东,或者与其他股东签署行动表决一致书。2、董事会董事长人选的任免必须由创始股东指定,并且创始股东指定的董事人数要占整个董事会多数。3、对症下药,融资过程中常见的稀释风险 ①例如A轮投资者要求,无论以后公司因为什么原因再融资,自己的股权比例保证不被稀释,更狠点的投资者甚至会要求,反价值稀释。② 对赌条款。③ 事先没有约定表决权的行使,经过多轮融资后,股权分散,表决权又不能集中,导致公司在重大决策时很难保证快、准、狠。④ 不重视对董事会的控制,导致创始股东的决策难以得到有效的执行。

(二)劳动合同,重视竞业限制和保密条款,因为互联网企业最核心的竞争力就是1、技术原代码。2、创新的商业模式。3、一手的首批客户资料。而互相网公司主要由三大部门组成:1、技术开发团队。2、运营团队。3、地推团队。技术团队掌握了各类原代码和数据,运营团队掌握了公司的核心客户数据,地推团队最了解市场分布、与大量一线客户有交往。

在设计相关条款时,不能一刀切的要求公司员工遵守,这样很容易将公司与员工对立起来,反而不利于稳定人心,但是又不能不要求,不然会增加公司的风险。最终选择了灵活的按钮式思路,可以依据具体情况,如果决定有必要就启动相关条款并生效,如果决的没必要就不启动相关条款。这样一来,员工们也欣然接受了相关约定,公司也消除了竞业限制和保密的后顾之忧。

(三)在为这类公司提供服务时,需要注意两点1、自己必须主动参与到公司的发展之中,就算公司领导们没有主动向你询问相关法律问题时,你也应该主动积极了解公司的每一个运营环节,主动提出这一板块、项目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甚至有时候可以大胆跳出法律思维,在项目运营和管理方面提出自己的见解。2、与传统类型的公司不同,这类公司在开展很多业务时,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法律出现了空白点,这时候就需要借助其它相关法律,通过将线上业务转换比拟到线下类似业务,从而找到一些相关法律,来把握方向,避免公司触碰法律红线。甚至可以参考我国法律原则性的一些规定。最后还可以通过研究京东、阿里等大型电商公司,为我们在做一些决策又苦于无明确法律法规时,提供一个方向性的指导。

由于篇幅的原因,还有很多未能交流的内容就不再述了,以上仅是我个人在三个月工作时间里的部份体会和简单的归纳,有任何不对之处,请指正与批评。

作为年轻的法律人,一切都还只是开始,希望与大家共勉,共同成长。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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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表态过的朋友 (8 人)

已有9评论

最新评论

引用 瓜果同家 2016-1-13 08:13
谢谢楼主分享心得!
引用 那时的tong 2016-1-13 12:24
谢谢楼主分享
引用 丘桃花 2016-11-2 23:15
近期在看电商法眼,不错
引用 spiritD 2017-9-26 16:34
楼主我也即将成为一名法务,可以交流一下么,留个联系方式
引用 黄荣娣 2017-9-29 09:19
楼主,我刚考完司法考试,应聘做互联网电商法务,可否加您为微信好友?
引用 随心_123 2017-10-1 10:40
你一个月多少钱,互联网公司法务
引用 陆瑶等我 2018-5-23 16:11
黄荣娣 发表于 2017-9-29 09:19
楼主,我刚考完司法考试,应聘做互联网电商法务,可否加您为微信好友?

+1
引用 陆瑶等我 2018-5-23 16:12
黄荣娣 发表于 2017-9-29 09:19
楼主,我刚考完司法考试,应聘做互联网电商法务,可否加您为微信好友?

你现在已经做了吗,我也准备找法务工作
引用 海洋酱紫2018 2019-2-20 08:59
楼主,非法本,通过法考,是否也可以做法务?看到好多招聘法务的企业都要求有法务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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