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十章 共有 » 民法 » #10041 题目内容及评论
10041#
甲的哥哥1997年年底去世,留下遗嘱给甲一处房子作新房。甲与乙于1998年1月登记结婚, 3月接到房子并办理登记,搬进居住。因该房屋年久失修,且过于简陋,经有关部门同意后,二人对房屋进行了翻盖,共花费6万元。现二人离婚,对房屋的权属发生了争议。依法,该房屋所有权应:( )
  • 属于甲、乙的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房屋办理登记时,二人已登记结婚
  • 属于甲单独所有,因为甲已于其哥哥去世时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 属于甲、乙的夫妻共同财产,因为甲的哥哥的遗嘱中已说明将房屋给甲和其妻子共有
  • 属于甲、乙的共同财产,因为二人以共同财产对房屋进行翻盖
  
本题有 89 条评论
参考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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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 qq125158625 发表于 2016-7-18 20:15
1、继承、遗赠的,自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起,所有权即告移转,无需登记。但未登记前,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不得行使处分权。
2、夫妻居住的房屋是男方的婚前财产,在婚后又以共有财产作了重大修缮的,房屋价值的增加部分,应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88 # superzhou6 发表于 2016-4-12 15:56
继承、遗赠的,自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起,所有权即告移转,无需登记。但未登记前,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不得行使处分权,此为不动产登记交付的一个例外。
87 # 1591283255 发表于 2015-3-20 18:58
房屋所有权归甲,由于婚后修善不能改变所有权的归属,依法糸婚前个人财产,故应选B。
86 # 爱生活爱宇哥 发表于 2015-3-20 14:01
继承、遗赠的,自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起,所有权即告移转,无需登记。但未登记...[/quote]
85 # 虎娃娃32 发表于 2015-3-6 15:32
为什么不是C
84 # 花开嫣然 发表于 2015-1-5 17:15
继承、遗赠的,自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起,所有权即告移转,无需登记。但未登记前,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不得行使处分权,此为不动产登记交付的一个例外。
83 # dgsuwei 发表于 2014-7-21 00:49
继承、遗赠的,自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起,所有权即告移转,无需登记。但未登记前,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不得行使处分权,此为不动产登记交付的一个例外。
82 # fenranqianxing 发表于 2014-6-28 17:45
学习了
81 # haipengman 发表于 2014-4-28 20:51
不动产的所有权取得不是以登记为要件么??????
80 # 无处安放的青春 发表于 2014-4-7 20:43
甲与乙于1998年1月登记结婚, 3月接到房子并办理登记(因继承属于甲的个人财产),搬进居住。因该房屋年久失修,且过于简陋,经有关部门同意后,二人对房屋进行了翻盖,共花费6万元。这题目明显交代的是登记后且经有关部门同意,进行了翻盖,“翻盖”应理解为旧的没了重新建造吧,遗产已经不存在,顶多是用的地皮,且是用登记后的6万元翻盖的,没有特别交代应理解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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