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应该是A项抢劫罪。理由是;首先张某将赵某打成重伤,然后将财物据为自有(临时起意),符合抢劫罪当场使用暴力或协迫方法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构成要件。至于本案所说的临时起意,并不是区分抢劫和盗窃的关键,抢劫也可以临时起意呀。本案关键是张某使用暴力将赵某打伤昏迷后,在赵某无力抗拒或无法抗拒的情形下,不管是秘密窃取还是大摇大摆的拿走都已没什么分别。假如赵某身上带的是10万元钱,如果本案定盗窃罪,那么是张某盗也好还是其他某人盗也好,抓捕归案则好,否则因为张某的暴力,赵某人身受到伤害情形下,失去10万元钱,而法律只保护他的人身权,财产权将成泡影,而赵某自己肯定不会说10万元是自己拿的吧,他将打人不说,还得到10万元钱,这公平吗?因此本案必然要定抢劫罪才合乎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