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五章 财税法 » 经济法 » #1099 题目内容及评论
1099#
某外国人受雇于北京大学,于1999年2月至1999年10月在华工作居住,在此期间,该外国人的下列哪些收入应当依据中国个人所得税法向我国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
  • 北京大学向其支付的月薪1万元人民币
  • 其本国某企业向其支付的劳务报酬5000美元
  • 从国外取得的稿酬800美元
  • 在人民大学作讲座.取得授课报酬
  
本题有 14 条评论
参考答案: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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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anya626 发表于 2019-9-17 16:55
本题答案应为ABCD,根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规定,在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13 # 894302661 发表于 2017-6-3 15:26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1条规定,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该外国人在我国无住所,且居住尚未满1个纳税年度,故只能向其来自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征税。

在我国,居民纳税人对境内外的收入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纳税人只对来自境内的收入纳税,

二者区分的关键在于是否有住所和在我国境内居住的期限,
12 # greenteazai 发表于 2017-2-17 23:18
居民纳税人对境内外的收入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居民纳税人只对来自境内的收入纳税,二者区分的关键在于是否有住所和在我国境内居住的期限
11 # 菠菜面 发表于 2013-8-18 09:01
其本国就是外国。。就当来源境外好了。。。学得越多想得越多越容易错。。
10 # 包学刚 发表于 2011-8-18 14:35
本题关键是对居住满一年的界定 这要结合实施条理来掌握。
9 # zxsmonkey 发表于 2011-6-20 20:05
条例 第六条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居住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只就由中国境内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支付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居住超过五年的个人,从第六年起,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8 # 单纯微笑 发表于 2011-4-11 16:11
B项是外国人本国企业支付的劳动报酬,而非中国企业
7 # liuhao123 发表于 2011-3-10 20:48
不管有无居住满一年,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同的是:无住所又不满1年的,只缴纳在中国境风获得的收入部分缴纳所得税。超过1年不满5年的,不管境外和境内所得,都应支付部分个人所得税;超过5年的,全部缴纳个人所得税。
6 # shadow1987 发表于 2011-2-23 14:38
为什么B选项错啊,不是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的所得视为在中国境内的所得,应该缴税的啊。
5 # azure911 发表于 2010-8-26 14:33
只居住了8个月,没到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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