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利公司可以对李某进行再派遣,但不能因李某拒绝而将其退回
- 松园公司不得因李某已无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
- 李某可以将天利公司或者松园公司作为被申请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 李某可以就其因劳动合同解除而受到的损失,请求天利公司和松园公司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功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功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所以应当将用工单位与派遣单位共同作为被申请人,实践中也是这样的。
故C项错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2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法律规定可以告连带,但是“权利可以放弃”,所以对于共同被告,可以只告其中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