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试卷一 » 2008年真题(延考区) » 分年真题 » #14453 题目内容及评论
14453#
[08司考真题延考区卷一第90题]:下列哪些判断可以成立?
  • 王说:对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申请人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判断:这个说法正确
  • 对于某法院讨论郑某杀人案的审判委员会会议,任法官认为,审判委员会委员共有13人,虽实际只有8人到会,会议能够召开。判断:任法官的说法正确
  • 公证员马某利用职务之便将公证费7000余元据为己有,被法院判决职务侵占罪成立,免予刑事处罚,并被司法行政部门处以罚款3000元和停止执业3个月。判断:对马某的处罚正确
  • 某高级法院刑一庭的何庭长以其审理中的案件的具体情况为例,在家里对正在读法学本科的儿子讲解某一刑法原理。判断:这种行为符合法律的规定
  
本题有 29 条评论
参考答案:A,B,C,D
您的答案:
答案解析: 您需要[登陆]或[注册]以后才可以查看本题详细解析
答案投票:您认为题库提供的答案及解析正确吗?请在下面认真投票哦!
10
46
7
详细评论内容
29 # 13657047945 发表于 2016-5-28 10:17
D项起初看起来是有问题,但仔细看下文,法官是向儿子传授刑法基本原理,所以传授的内容也是符合刑法的基本原则,没有透露国家秘密
28 # xf丶hkr 发表于 2014-9-17 13:02
公证员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才吊销 只犯罪不处罚的不吊销
27 # 77318 发表于 2014-8-31 10:53
3.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如果仅有非法侵占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财物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则也不能构成本罪。至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数额,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是指侵占公司、企业等单位财物5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因为经济水平发展不平衡,各省对数额较大的标准也是不同的,普遍高于原定的5000元,如河南是一万元,南方城市1-2万元不等。
26 # wanglin3058 发表于 2013-8-11 08:45
法院判职务侵占罪,故意犯罪,不能再担任公证员
25 # wartime 发表于 2012-8-26 00:00
D绝对有问题,你说了敢保证你儿子不往外传吗,要是国家秘密你敢跟家里人说吗,出题人就应该关起来皮鞭滴蜡
24 # 坂田银时 发表于 2012-8-24 14:32
7000不是不构成侵占罪么。。。。起点1w么。
我大刑法哭了
23 # degress01 发表于 2012-8-17 08:29
cfhz2010 2011年09月08日 11:13:57
sikaotu 2011年08月27日 18:36:20
我觉得c不选,虽然免于刑事处罚,他也是犯罪了的,犯罪了不够严重吗?不符合吊销执业...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才)不得担任公证员:
(二)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1、必须要受到“刑事处罚”!!

2、《公务员法》“招录公务员”也是这规定!
3、但是检察官在“任上”犯罪+刑事处罚的,可以“不”开除;
2004-1-80.检察官徐某因泄露国家秘密构成犯罪而被追诉。下列关于徐某纪律责任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C.如果徐某主观上出于过失,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不一定予以开除
【解析】(2012历年真题:ABCD;
但是我认为依《检察官法》第十一条,C项情况应该开除,C项错误)

22 # degress01 发表于 2012-8-17 08:24
就这一次 2011年07月30日 20:47:49
D不选,泄露当事人隐私,真是叫兽出题啊

2012《历年真题》:D项中,何庭长没有透露“非公开的审判信息”;所以合法;
21 # cfhz2010 发表于 2011-9-8 11:13
sikaotu 2011年08月27日 18:36:20
我觉得c不选,虽然免于刑事处罚,他也是犯罪了的,犯罪了不够严重吗?不符合吊销执业...
20 # ZXW2010 发表于 2011-9-4 00:40
法院有权免刑吗?好像是特赦啊!
点击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