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本主义的“私权神圣”原则被“社会公共利益”原则所取代,从“权利本位”走向“社会本位”,也属于美国庞德所提出的“社会化的法”的阶段
- 随着社会经济的现代化发展,美国普通法的判例法体系正在向制定法模式过渡,两大法系在相互学习,有逐步靠拢的趋势
- 法的发展可以突破资本主义、社会主义,普通法系、大陆法系等藩篱,从法律技术层面实现法的移植
- 我国的社会经济立法的现代化过程中吸收和借鉴了其他国家的先进的立法和管理经验,这些立法能否与我国的法律传统融洽结合,是法的现代化能否成功的关键
A 错在取代 B错在过渡
A 错在取代 B错在过渡
A 错在取代 B错在过渡
嗯,总结得真好。
A 错在取代 B错在过渡
美国的法律传统为以判例法为标志的普通法系,但这些社会经济立法多以制定法的面目出现,说明两大法系出现了一定的融合,但并不能说是由判例法向制定法的模式在过渡
A 错在取代 B错在过渡
法的发展 社会经济立法是资本主义社会立法的一个新阶段,这使得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