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民待遇,即与本国人相同的待遇:
(2)最惠国待遇,即一国给予另一国的公民或法人的待遇,在现在和将来不低于给予任何第三国国民或法人在该国享有的待遇;
(3)差别待遇,即在外国人与本国人之间或不同国籍的外国人之间给予不同的待遇;
(4)普遍优惠待遇,是单向优惠,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以优惠,但是发展中国家并不给予发达国家以同样的优惠。
(1)国民待遇,即与本国人相同的待遇:
(2)最惠国待遇,即一国给予另一国的公民或法人的待遇,在现在和将来不低于给予任何第三国国民或法人在该国享有的待遇;
(3)差别待遇,即在外国人与本国人之间或不同国籍的外国人之间给予不同的待遇;
(4)普遍优惠待遇,是单向优惠,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以优惠,但是发展中国家并不给予发达国家以同样的优惠。以上四种待遇原则不包括标准主义。
(1)国民待遇,即与本国人相同的待遇:
(2)最惠国待遇,即一国给予另一国的公民或法人的待遇,在现在和将来不低于给予任何第三国国民或法人在该国享有的待遇;
(3)差别待遇,即在外国人与本国人之间或不同国籍的外国人之间给予不同的待遇;
(4)普遍优惠待遇,是单向优惠,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以优惠,但是发展中国家并不给予发达国家以同样的优惠。以上四种待遇原则不包括标准主义。
(1)国民待遇,即与本国人相同的待遇:
(2)最惠国待遇,即一国给予另一国的公民或法人的待遇,在现在和将来不低于给予任何第三国国民或法人在该国享有的待遇;
(3)差别待遇,即在外国人与本国人之间或不同国籍的外国人之间给予不同的待遇;
(4)普遍优惠待遇,是单向优惠,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以优惠,但是发展中国家并不给予发达国家以同样的优惠。
以上四种待遇原则不包括标准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