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七章 区际法律问题 » 国际私法 » #18165 题目内容及评论
18165#
人民法院审理涉及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民商事案件时,可以向住所地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受送达人邮寄送达司法文书。下列对该邮寄送达的说法,错误的是:
  • 邮寄送达时可以不附送达回证,受送达人在邮件回执上签收即可
  • 受送达人未在送达回证上签收但在邮件回执上签收的,不能视为送达
  • 虽未收到送达与否的证明文件,但只要自邮寄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
  • 自邮寄之日起满三个月,如果未收到送达与否的证明文件,就视为未送达
  
本题有 12 条评论
参考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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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894302661 发表于 2017-6-9 14:42
a邮寄送达时(应该)附有送达回证,受送达人在邮件回执上签收即可;
b受送达人未在送达回证上签收但在邮件回执上签收的,(应当)视为送达;
c虽未收到送达与否的证明文件,但只要自邮寄之日起满三个月(只要存在能够确认已经送达的情形),即视为送达;
d自邮寄之日起满三个月,如果未收到送达与否的证明文件,(只要存在能够确认已经送达的情形),即视为送达。

只要存在能够确认已经送达的情形。
11 # sker7815 发表于 2014-7-6 10:23
a邮寄送达时可以不(应)附有送达回证,受送达人在邮件回执上签收即可;
b受送达人未在送达回证上签收但在邮件回执上签收的,不能(应)视为送达;
c虽未收到送达与否的证明文件,但只要自邮寄之日起满三个月(只要存在能够确认已经送达的情形),即视为送达;
d自邮寄之日起满三个月,如果未收到送达与否的证明文件,就视为未送达(只要存在能够确认已经送达的情形),即视为送达。

只要存在能够确认已经送达的情形。
10 # tonnypool 发表于 2014-6-21 20:43
a邮寄送达时可以不(应)附有送达回证,受送达人在邮件回执上签收即可
b受送达人未在送达回证上签收但在邮件回执上签收的,不能(应)视为送达
c虽未收到送达与否的证明文件,但只要自邮寄之日起满三个月(只要存在能够确认已经送达的情形),即视为送达
d自邮寄之日起满三个月,如果未收到送达与否的证明文件,就视为未送达(只要存在能够确认已经送达的情形),即视为送达

只要存在能够确认已经送达的情形
9 # nuoshao007 发表于 2013-6-29 07:43
只要存在能够确认已经送达的情形
8 # 满树伟 发表于 2013-4-4 10:45
a邮寄送达时可以不(应)附有送达回证,受送达人在邮件回执上签收即可
b受送达人未在送达回证上签收但在邮件回执上签收的,不能(应)视为送达
c虽未收到送达与否的证明文件,但只要自邮寄之日起满三个月(只要存在能够确认已经送达的情形),即视为送达
d自邮寄之日起满三个月,如果未收到送达与否的证明文件,就视为未送达(只要存在能够确认已经送达的情形),即视为送达
7 # hibiki1864 发表于 2012-9-4 18:03
A错在哪里。。。》?
6 # lawerhero 发表于 2012-9-4 11:5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第7条第2款规定:“邮寄送达时应附有送达回证。受送达人未在送达回证上签收但在邮件回执上签收的,视为送达,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7条第3款规定:“自邮寄之日起满三个月,虽未收到送达与否的证明文件,但存在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

第7条第4款规定:“自邮寄之日起满三个月,如果未能收到送达与否的证明文件,且不存在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视为未送达。”

在未收到送达与否的证明文件的情况下,并非只要自邮寄之日起满三个月,期间届满之日就视为送达。它还需要存在第12条规定的情形才能视为送达。

第12条规定的情形是指受送达人虽未对人民法院送达的司法文书履行签收手续但能够确认已经送达的情形,如受送达人向人民法院提及了所送达司法文书的内容,或者受送达人已经按照所送达司法文书的内容履行。

第十二条 受送达人未对人民法院送达的司法文书履行签收手续,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送达:
(一)受送达人向人民法院提及了所送达司法文书的内容;
(二)受送达人已经按照所送达司法文书的内容履行;
(三)其他可以确认已经送达的情形。
5 # 沙漠神鹰 发表于 2012-5-18 13:01
水深呀

4 # 水的海洋 发表于 2012-4-16 17:12
BCD
3 # 水的海洋 发表于 2012-4-16 17:10
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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