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对刑事部分提出上诉、抗诉,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如果发现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中的民事部分确有错误,应当对民事部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而刑事部分仍在二审法院依二审程序审理
-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抗诉,刑事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如果发现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中的刑事部分确有错误,应当对刑事部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而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仍在二审法院依二审程序审理
- 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第二审公诉案件,应当在开庭10日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自通知后的第2日起,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超过7日后的期限,计入二审的审限
- 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1个月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定情形之一的,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