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试卷三 » 2011年真题 » 分年真题 » #22302 题目内容及评论
22302#
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1吨药材,乙公司付款100万元。乙公司将药材转卖给丙公司,并约定由甲公司向丙公司交付,丙公司收货后3日内应向乙支付价款120万元。张某以自有汽车为乙公司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约定:“在丙公司不付款时,乙公司有权就出卖该汽车的价款清偿自己的债权。”李某为这笔货款出具担保函:“在丙公司不付款时,由李某承担保证责任”。丙公司收到药材后未依约向乙公司支付120万元,乙公司向张某主张实现抵押权,同时要求李某承担保证责任。张某见状,便将其汽车赠与刘某。刘某将该汽车作为出资,与钱某设立丁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并办理完出资手续。丁公司员工方某驾驶该车接送酒店客人时,为躲避一辆逆行摩托车,将行人赵某撞伤。方某自行决定以丁公司名义将该车放在戊公司维修,为获得维修费的八折优惠,方某以其名义在与戊公司相关的庚公司为该车购买一套全新座垫。汽车修好后,方某将车取走交丁公司投入运营。戊公司要求丁公司支付维修费,否则对汽车行使留置权,丁公司回函请宽限一周。庚公司要求丁公司支付座垫费,丁公司拒绝。关于汽车维修合同,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11年司考真题卷三第90题]
  • 方某构成无因管理
  • 方某构成无权代理
  • 方某构成无权处分
  • 方某构成表见代理
  
本题有 34 条评论
参考答案: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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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1023514694 发表于 2015-1-15 13:36
方某是员工,车子坏了应该由丁公司修。方某代修,出于好意,无权也无义务。
33 # annhld 发表于 2014-8-15 00:29
我被挂在11年,看样子不冤啊,都是被折磨出来的,
baa234578 2013-7-31 18:11
545167087 2012年09月13日 23:41:07
对11年的答案绝望了,出题人都脑袋都装屎的,不是装知识的,还无因管理,无权代理。...
自从做了真题后,我也发现了.....
32 # reno881113 发表于 2014-7-5 09:07
我觉得应该构成有权代理。因为事后丁公司对比代理行为追认了。
31 # 忆南师 发表于 2014-7-3 01:28
这答案给的太牵强,出题人脑袋被门挤了。
30 # 小香儿 发表于 2014-6-20 06:39
错的好多,做题做哭了都
lizhenlw 2014年06月13日 23:06:52
一道错,道道错。。。。
29 # lizhenlw 发表于 2014-6-13 23:06
一道错,道道错。。。。
28 # echotoutou 发表于 2014-5-15 11:39
无因管理的过程中通常都会有无权代理的行为,要是用理论去说,无因管理和无权处分都是可以成立的,只是因为无因管理的存在,被无权代理的公司没有选择权了,无论公司追认或不追认,公司都要支付修车费,但是可以向引起险情的摩托车追偿。
27 # 裆代表 发表于 2014-1-9 13:28
costner0520 2013年02月28日 10:54:31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


丁公司事后追认,不就成有权了么?怎么还是无权?
26 # baa234578 发表于 2013-7-31 18:11
545167087 2012年09月13日 23:41:07
对11年的答案绝望了,出题人都脑袋都装屎的,不是装知识的,还无因管理,无权代理。...
自从做了真题后,我也发现了.....
25 # costner0520 发表于 2013-2-28 10:54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本题中,方某不是汽车的所有人,对汽车的损害也无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其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即没有为丁公司维修汽车的义务,其主动为丁公司维修汽车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本题中,方某在没有取得丁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其自行决定以丁公司名义将该车放在戊公司进行维修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而非无权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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