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十三章 起诉【新】 » 刑事诉讼 » #23435 题目内容及评论
23435#
甲采用武力威胁的方法,胁迫乙同其一道盗窃丙。乙万般无奈之下只能在甲实施盗窃的过程中帮其望风。甲在盗窃的过程中,被丙觉察,甲见事情败露,随手捡起一块大石头向丙头部砸去,致丙当场死亡。案发后,县公安局经县检察院批准,将甲、乙二人逮捕。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于是将甲、乙二人移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5.犯罪嫌疑人甲涉嫌抢劫与故意杀人两罪,在某县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该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该县检察院应当如何处理?
  • 对抢劫罪审查起诉,将故意杀人罪的案件材料移送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 将两罪均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 两罪均由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 报请市人民检察院决定
  
本题有 7 条评论
参考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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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评论内容
7 # Xiaoyezilalala 发表于 2020-6-5 19:04
递推思路: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一本通P438)第三百六十二条第四款: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只要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6 # lili12603 发表于 2015-1-27 23:34
部分共同犯罪
5 # lili12603 发表于 2015-1-27 23:33
部分共同犯罪
4 # guangzaig 发表于 2014-8-9 00:06
《高检规则》第248条第4款规定,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只要其中一人或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3 # pkpkfeng 发表于 2013-8-5 00:16
甲只涉嫌一罪:抢劫致人死亡 (甲盗窃为抗拒抓捕使用暴力致丙死亡)乙涉嫌盗窃罪(乙对甲的转化丙不负责) 甲乙是共同犯罪,在盗窃罪的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抢劫可以包容评价为盗窃,其中甲是主犯,正犯,乙是胁从犯,帮助犯。由于在共同犯罪中,一人属于属于上级检察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检察院审查起诉。
2 # 零下七度 发表于 2013-4-25 17:23
很明显是转化抢劫,只不过是考的管辖,所以不必太深纠。
1 # wgjsg 发表于 2012-9-2 21:06
甲在盗窃的过程中,被丙觉察,甲见事情败露,随手捡起一块大石头向丙头部砸去,致丙当场死亡---甲涉嫌抢劫与故意杀人两罪?抢劫一罪吧 请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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