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试卷一 » 2015年真题 » 分年真题 » #28553 题目内容及评论
28553#
秦某与洪某在台北因合同纠纷涉诉,被告洪某败诉。现秦某向洪某财产所在地的大陆某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认可该台湾地区的民事判决。关于该判决的认可,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人民法院受理秦某申请后,应当在6个月内审结
  • 受理秦某的认可申请后,作出裁定前,秦某要求撤回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
  • 如人民法院裁定不予认可该判决,秦某可以在裁定作出1年后再次提出申请
  •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如对该判决是否生效不能确定,应告知秦某提交作出判决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文件
  
本题有 2 条评论
参考答案: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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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libr1989 发表于 2017-11-28 19:41
B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第13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认可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申请后,作出裁定前,申请人请求撤回申请的,可以裁定准许。”由此可知,此处为“可以”而非“应当”。所以,B项错误。
1 # xhywym 发表于 2017-6-15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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