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805#
甲承租乙的商铺经营饭店,因拖欠房租被诉至饭店所在地A法院,法院判决甲偿付乙房租及利息,甲未履行判决。经律师调查发现,甲除所居住房以外,其名下另有一套房屋,乙遂向该房屋所在地B法院申请执行。B法院对该套房屋进行查封拍卖。执行过程中,甲的朋友丙向B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称该房屋已由C法院判决归其所有,目前尚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 如B法院裁定支持丙的请求,乙不服提出执行异议之诉,有关当事人的诉讼地位的说法错误的有:
  • 乙是原告,丙是被告
  • 若甲不反对乙主张,则其为第三人
  • 乙是原告,甲和丙是共同被告
  • 若甲反对乙主张,则其为共同原告
  
本题有 0 条评论
参考答案:C,D
您的答案:
答案解析: 您需要[登陆]或[注册]以后才可以查看本题详细解析
答案投票:您认为题库提供的答案及解析正确吗?请在下面认真投票哦!
0
0
0
本题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