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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公司诉南海公司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东海公司请求南海公司返还租赁设备并支付租赁费30万元,经甲省乙市A区法院审理,判决南海公司应返还设备给东海公司,但对30万元租赁费未处理。判决做出后,双方未提起上诉,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东海公司以原审判决遗漏诉讼请求及适用法律错误为由申请再审,法院驳回了东海公司的再审申请。关于本案再审程序,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 东海公司可以原审判决遗漏诉讼请求为由申请再审
  • 东海公司未对一审判决遗漏诉讼请求提起上诉,因此不得对本案申请再审
  • 法院决定再审的,应当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 法院启动再审程序后,如南海公司也提出再审请求,法院不予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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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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