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甲经乙公司股东丙介绍购买乙公司矿粉,甲依约预付了100万元货款,乙公司仅交付部分矿粉,经结算欠甲50万元货款。乙公司与丙商议,由乙公司和丙以欠款人的身份向甲出具欠条。其后,乙公司未按期支付。关于丙在欠条上签名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构成第三人代为清偿
- 构成免责的债务承担
- 构成并存的债务承担
- 构成无因管理
本题有 0 条评论
参考答案:C
您的答案:
答案解析:
您需要[
登陆]或[
注册]以后才可以查看本题详细解析
答案投票:您认为题库提供的答案及解析正确吗?请在下面认真投票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