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项是属于紧急避险,但他就不是在滥用自己的权力了吗?毕竟他给行人某丁造成了损害,...
第一百三十二条
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此处就是权利滥用
不清偿不代表没有能力清偿。
民事主体在进行民事活动中须正确行使民事权利,如果行使权利损害同样受到保护的他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即构成权利滥用。对于如何判断权利滥用,民法通则及相关民事法律规定,民事活动首先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及习惯,行使权利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A选项:
1) 甲看管不周,饲养的狼犬追逐乙——饲养动物致人损害,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相对无过错责任。(如能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2) 丙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甲)承担责任。
B选项:乙行使物权损害债权人债权,属权利滥用。C选项:丙行使不动产物权的行为(经营色情行业)违法,损害了乙和社会公共利益,属权利滥用。D选项:物权滥用,损害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