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
2、国家与各民族、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关系
3、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
4、国家机关内部的关系
宪法关系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
二是国家与国内各民族、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和其他组织的关系;
三是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
四是国家机关内部的关系。
在这些宪法关系中,国家或者国家机关始终是关系主体的一方。而在普通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中,绝大多数情况下国家或者国家机关并不是法律关系主体的一方。
一是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
二是国家与国内各民族、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和其他组织的关系;
三是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
四是国家机关内部的关系。
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
国家与各民族、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和其他组织的关系
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
国家机关内部的关系。
在这些宪法关系中,国家或者国家机关始终是关系主体的一方,而在普通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中,绝大多数国家或者国家机关并不是法律关系主体的一方。
宪法主体是一国主权范围内所有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