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三章 抽象行政行为 » 行政行诉 » #6405 题目内容及评论
6405#
1992年5月20日,江某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一电子产品的发明专利,专利局进行实质审查后,于1994年10月5日决定授予江某发明专利权,并进行了登记和公告。1995年2月1日,英国某公司(未在中国设有营业机构或分支机构)认为江某的发明与中国专利局于1992年授予其专利权的发明相同,请求中国专利局撤销江某的专利权。专利局经审查,作出撤销江某专利权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江某和该英国公司。江某于1995年3月10日收到通知书,于1995年6月8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于1995年8月5日撤销专利局的决定,决定授予江某发明专利权。英国公司和中国专利局都不服。关于本案的管辖,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应由中国专利局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 应由江某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 应由专利复审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 应由中国专利局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本题有 31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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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hzzxxwb 发表于 2017-6-27 18:42
第四章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第三十六条 发明专利的申请人请求实质审查的时候,应当提交在申请日前与其发明有关的参考资料。
发明专利已经在外国提出过申请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该国为审查其申请进行检索的资料或者审查结果的资料;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交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第三十七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认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答复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第三十八条 发明专利申请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仍然认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
第三十九条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条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一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30 # hzzxxwb 发表于 2017-6-27 18:39
第四十一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9 # 原素 发表于 2017-5-30 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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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haoranwy 发表于 2015-8-19 17:20
报道
27 # jump456 发表于 2015-8-15 17:53
18369903579 2015-4-30 14:44
在这提醒一下各位,将于2015年5月1号生效的新<span style="width: auto; height: aut...
26 # 18369903579 发表于 2015-4-30 14:44
在这提醒一下各位,将于2015年5月1号生效的新行政诉讼法规定取消了确认发明专利的案件由中院管辖的规定。
所以现在中院管辖的有:1。专业强:海关,证券。2,级别高:县级以上政府,国务院各部门。
另外还要注意的是复议的案件管辖新行政诉讼也发生了改变,经过复议的案件即可以由最初做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管辖,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
根据本题,原告就被告,即可以由最初做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基层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基层法院管辖。
25 # 约翰咖啡 发表于 2015-4-8 08:31
专利行政案件按其被告的不同而划分为三类1、以专利复审委员会为被告的案件2、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为被告3、以地方知识产权局为被告。1、2、两类案件的一审法院均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而第3类案件由省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所指定的其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24 # 懒猪做司考题 发表于 2014-6-24 15:59
复议改变,原机关和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
xfer 2010-6-9 22:06
CD
行政案件由实施最初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管,经复议且原具体行为被改变...
23 # linzhi21 发表于 2014-6-18 21:34
5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
公安局3个:交警大队、消防局、边防局;
工商总局的1个:商标评审委员会;
知识产权局1个:专利复审委员会。
22 # tonnypool 发表于 2014-5-24 23:44
专利行政案件按其被告的不同而划分为三类1、以专利复审委员会为被告的案件2、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为被告3、以地方知识产权局为被告。1、2、两类案件的一审法院均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而第3类案件由省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所指定的其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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