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宾馆与制衣厂订立了一份服装加工承揽合同,规定制衣厂为宾馆加工制作工作服500件,面料由宾馆提供。合同附则部分规定:“合同经公证生效”。合同签订后,未办理公证手续,宾馆向制衣厂提供了60%的面料,制衣厂如约加工。由于宾馆资金紧张,宾馆提出变更合同,加工服装减为300件。并中止剩余服装所需面料的供应,制衣厂不同意。制衣厂完成300件服装的加工后,将服装送至宾馆,宾馆按60%的贷款进行结算。制衣厂要求宾馆继续履行合同和支付违约金。本案中,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合同成立但未生效
- 合同成立且生效
- 制衣厂请求支付违约金应予支持,请求履行合同不予支持
- 制衣厂请求支付违约金和请求继续履行合同均应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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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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