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三十二章 婚姻、家庭 » 民法 » #9249 题目内容及评论
9249#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下列哪种说法是对此规定的正确理解?
  • 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权利平等
  • 夫妻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共同财产的,不需要经过对方同意
  • 夫妻非因日常生活或者因重要事项需要处理共同财产的,须与对方协商
  •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因重要事项而处理共同财产的,可以撤销该行为
  
本题有 25 条评论
参考答案:A,B,C
您的答案:
答案解析: 您需要[登陆]或[注册]以后才可以查看本题详细解析
答案投票:您认为题库提供的答案及解析正确吗?请在下面认真投票哦!
205
89
7
详细评论内容
25 # Nichole11 发表于 2017-7-14 14:43
D项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因重要事项而处理共同财产的,如果第三人基于善意,不得撤销。第三人不是善意的是可以撤销的。
24 # 相逢应不识 发表于 2016-6-10 23:23
如果不是善意的是不是可以撤销?会错吗?
23 # qwjqmeier 发表于 2013-8-8 14:47
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据此,ABC为正确选项,D项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因重要事项而处理共同财产的,如果第三人基于善意,不得撤销。
22 # 高考司考 发表于 2013-7-19 23:26
可以又没说应当,D应选
21 # wl08243212 发表于 2013-6-7 11:44
ABCD。都应选。D表述为可以,没有绝对,所以表述正确,当选。
20 # duanwen 发表于 2013-6-3 23:04
善意!
19 # 15266479091 发表于 2013-5-29 14:39
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18 # muxiaosad 发表于 2013-4-21 08:52
C.夫妻非因日常生活或者因重要事项需要处理共同财产的,须与对方协商
与(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明显矛盾,所以C错
17 # 小丑鱼吖 发表于 2012-7-1 21:44
小三是恶意就可以撤销,善意不可,题说可以撤销应该对吧D???
16 # 伊水佳人 发表于 2012-6-11 19:33
同意8楼意见。
点击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