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与仲裁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借条和收据都是直接证据
- 借条是直接证据,收据是间接证据
- 借条和收据都是本证
- 借条是本证,收据是反证
- 与身份有关的案件不适用自认制度
- 张三诉李四侵权损害赔偿,在调解中,李四承认对张三有侵权行为,但因赔偿数额问题无法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在判决时应当将李四的承认作为裁判的依据
- 自认将导致自认人败诉的效果
- 一般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一律不得代为进行自认
- 陈某应当对张某堆放的砖头砸伤自己的事实承担证明责任
- 陈某应当对自己遭受的损失承担证明责任
- 陈某应当对自己所遭受损失是张某家堆放的砖头落下砸伤的事实承担证明责任
- 陈某应当对张某存在主观过错的事实承担证明责任
- 林某应当证明化工厂存在排污行为和自己遭受的损失
- 腾达化工厂应当证明鱼虾的死亡与自己的排污行为不存在因果关系
- 腾达化工厂应当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
- 腾达化工厂应当证明自己存在法定免责事由
- 甲公司主张合同已经生效,应当将该事实证明到高度可能性标准
- 乙公司主张合同尚未生效,应当将该事实证明到高度可能性标准
- 乙公司主张合同已经履行,应当将该事实证明到高度可能性标准
- 乙公司以合同存在欺诈事实而主张撤销合同,应当将受到欺诈的事实证明到高度可能性标准
- 已经将货款交付给甲公司业务员张某
- 张某是甲公司业务员
- 张某有权代理甲公司收取货款
- 张某已经将货款交回甲公司
- 举证期限可以由法院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后经法院准许。法院确定一审普通程序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15日
-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后向法院申请延长
- 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是因为客观原因或者对方当事人不提出异议的,法院应当采纳该证据,并且无需对当事人进行罚款和训诫
- 当事人因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证据,法院不采纳该证据,但如果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相关,法院应当采纳证据后对当事人予以训诫、罚款
- 张兄申请法院责令张弟提供遗嘱原件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
- 本案遗嘱虽然为复印件,但法院可以结合刘某的证言对遗嘱的事实进行审查判断
- 法院可以根据张弟的行为判决支持张兄的各项诉讼请求
- 法院可以对张弟予以罚款、拘留
- 张某可以向甲市A区或者B区法院申请对这块手表采取保全措施
- 法院可以对该手表采取扣押措施,扣押后手表应由法院保管
- 法院对手表采取保全措施后,张某应当在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30日内申请执行,否则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 法院对手表采取保全措施后,刘某向法院提供担保的,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措施
- 乙不在家,将判决书交给甲转交,因为甲是与乙同住的成年家属
- 乙不在家,将判决书交给乙住所地居委会转交
- 法院通过邮寄方式向乙送达判决书,乙未寄回送达回证,送达行为无效,应当重新送达
- 经乙同意,用传真等能够确认乙收悉的方式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