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司法赔偿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基层人民法院
- 中级人民法院
- 高级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法院
- 本案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赔偿义务机关为区人民法院
- 本案属于人民法院违法采取保全措施造成损害而引起的国家赔偿案
- 本案赔偿责任主体应当是货款纠纷中申请保全的当事人
- 本案涉及赔偿款项巨大,不宜以调解的方式结案
- 人民法院不予赔偿,应当由执行人员赔偿
- 人民法院应予赔偿,赔偿后再向执行人员进行追偿
- 人民法院应予赔偿,赔偿后不能向执行人员进行追偿
- 人民法院可以向执行人员追偿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
- 赔偿义务主体应当是县公安局与县检察院
- 赔偿义务主体应当是县检察院
- 一审法院的判决应当作为确认任智刚被错误拘捕的法律文书
- 赔偿义务主体应当是县公安局
- 应当对杨某国家赔偿。损失应当从1998年4月24日起计算到1999年6月20日
- 应当对杨某国家赔偿。损失应当从1998年4月18日起计算到1999年6月20曰
- 此案的赔偿义务机关为市检察院和一审人民法院
- 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是市检察院
- 派出所刘某及检察院的行为分别造成了行政侵权与司法侵权
- 张某应当分别按照行政赔偿程序与刑事赔偿程序实现自己的求偿权
- 本案赔偿义务机关为设立某镇派出所的公安机关与市检察院
- 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为某镇派出所与市公安局
- 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 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 二审改判无罪的,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或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
- 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 一审法院
- 二审法院
- 出逮捕决定的机关
- 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
- 蔡某应当以提起公诉的检察机关和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作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 蔡某应当以二审人民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
- 二审人民法院能否作为赔偿义务机关机需要具体分析,在蔡某提出上诉的情况下,原二审人民法院如果维持了一审的判决,则应由原一审人民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
- 如果原H审人民法院对一审人民法院判决予以改判的,原二审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蔡某应当以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和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 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 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拘留的
- 对没有事实证明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 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