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所有权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不当得利
- 所有权的转移
- 买卖合同的履行
- 善意取得
- 非法。因为侵犯了王某对项链的所有权
- 非法。因为行政部门的义务只是找到失主并归还项链
- 合法。因为王某超过认领期限而未认领,已经丧失了对项链的所有权
- 合法。因为项链在此时已属无主财产,由国家取得所有权
- 甲无权随时解除合同
- 甲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但应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乙
- 乙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
- 若合同解除,乙仍应支付解除之前实际租赁期限的租金
- 由乙无条件拆除,费用由乙自理
- 装修物归甲所有,且甲无须支付费用
- 装修物归甲所有,且甲应当支付全部装修费用
- 若装修物可以拆除则拆除,不能拆除的,可折价后归甲所有
- 张某借了王某的手表,向刘某炫耀说是其叔叔赠送的,刘某信以为真,以很低的价格买了下来,王某要求刘某返还
- 宋某偷了马某的金项链,并以市场价格卖给了不知情的牛某,马某要牛某返还
- 于某借了何某一支金笔,谎称丢失,何某要求于某返还
- 甲向乙购羊两只,在乙将羊交给他后,又将羊卖给了丙,把羊交丙得款之后迟迟未付乙羊款,乙无奈要求甲返还两只羊;
- 留置该房屋作为担保
- 出售房屋并优先受偿
- 以应付租金抵债
- 将价值10万元的部分房屋收归己有;
- 该字画仍应归甲所有
- 因乙是将该字画赠送给丙的,所以丙不可能拥有该字画得所有权
- 丁负有赔偿损失的责任
- 戊作为善意第三人,从拍卖会上竞买下该字画,应当获得该字画得所有权
- 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
- 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
- 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 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可免除赔偿责任
- 对原物的占有是根据所有人的意思取得的,该占有人将原物非法转让给第三人,该第三人善意并有偿地取得原物
- 占有人对原物的占有不是根据所有人的意思取得的,该占有人将原物非法转让给第三人,该第三人善意并有偿地取得原物
- 占有人对原物的占有是根据所有人的意思取得的,该占有人将原物非法转赠给第三人,该第三人主观上是善意的
- 小偷将偷来的赃物在公共市场上出卖,第三人不知道是赃物而购买
- 因丙不知甲无处分权,故适用善意取得,质权设定有效
- 因甲对自行车无处分权,且质权不适用善意取得,故该质权设定无效
- 甲、丙应共同赔偿乙的损失
- 应由甲单独赔偿乙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