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债的履行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乙公司因不可抗力而迟延交货,可以免责
- 乙公司迟延交货后发生不可抗力,因此造成损失应负赔偿之责
- 乙公司未履行通知义务,应负赔偿责任
- 甲公司拒收货物应承担违约责任
- 甲可自行决定合同履行地点
- 甲可终止履行
- 甲可解除合同
- 甲可将标的物提存
- 甲建筑公司有权拒收多余的1万块预制板
- 甲建筑公司应按合同约定的价格向乙预制板厂支付1万块预制板的价款
- 甲公司如果及时通知乙预制板厂,表示拒收多交的预制板,则甲公司有权拒收多余的预制板
- 乙公司若同意,则甲对多交的预制既可按优惠价支付
- 应按照合同订立时,甲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 应按照合同订立时,乙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 应按照合同履行时,甲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 应按照合同履行时,乙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 乙可直接要求丙承担其交付的部分不合格的违约责任
- 乙可直接要求甲就全部交付不合格承担违约责任
- 甲丙应共同承担连带的违约责任
- 甲丙各按其过错对乙按份承担违约责任
- 宇宙商场可以拒绝环球运输公司的要求,因为合同约定一次性运输;
- 宇宙商场可以拒绝环球运输公司的要求,因为损害了其期限利益;
- 环球运输公司单方面变更合同,是违约行为;
- 宇宙商场不能拒绝环球运输公司的要求,因为未损害其利益;
- 出卖人,因为货物在其控制之下
- 出卖人,因为所有权未转移
- 万家公司,因为其未按时提货
- 双方分担,因为谁都没有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