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转移财产权利合同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付款地点为A市
- 交货地点为A市
- 付款地点在B市
- 交货地点在B市
- 借款合同自乙向甲提供借款时生效
- 乙有权随时要求甲返还借款
- 乙可以要求甲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 经乙催告,甲仍不还款,乙有权主张逾期利息
- 甲可以撤销对乙的赠与
- 丙可以要求撤销其父对乙的赠与
- 丙应在被殴伤6个月内行使撤销权
- 甲有权要求乙返还已赠与的2000元
- 试用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试用期的,应适用法律规定的6个月试用期
- 试用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试用期的,如果不能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加以确定,应由 出卖人确定
- 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 试用期间,买受人没有对质量提出异议的,则应当购买标的物
- 可以解除合同
- 可以退回货款,收回电脑,并要求乙支付几个月的电脑使用费
- 可以要求乙支付违约金和滞纳金,但不能解除合同
- 以上说法都不对
- 在该租赁关系中,租赁公司、机床厂、工厂均为当事人
- 在该租赁关系中,租赁公司、工厂为当事人
- 工厂有权要求机床厂对该3台机床的质量问题承担法律责任
- 工厂有权要求租赁公司对该3台机床的质量问题承担法律责任
- 如甲在转让房屋之前未通知乙,则甲与丙之间的房屋转让合同无效
- 乙有权因此解除租赁合同
- 丙知道该房正在出租以后可以解除与甲之间的房屋转让合同
- 房屋转让后,丙取代甲而成为租赁合同的出租人
- 在矿山机械公司交付的设备存在质量缺陷时,应由大理石厂向其行使索赔权
- 大理石厂应当承担在其租赁期间该设备的维修义务
- 大理石厂不按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全部租金或者解除合同
- 租期届满时如租赁公司与大理石厂无法就设备的归属达成协议,也无法依《合同法》的规定确定时,该设备的所有权归租赁公司
- 在房屋抵押后,陈玉、韩东与刘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 在以出卖共有份额的方式实现该抵押权时,如果陈玉与刘锋都愿意购买时,陈玉有优先购买权
- 在以出卖共有份额的方式实现该抵押权时,如果陈玉与刘锋都愿意购买时,刘锋有优先购买权
- 在房屋抵押后,陈玉、韩东与刘锋间的租赁合同即告终止
- 某甲与某丙所签订的合同无效,因为某甲未取得某乙的同意
- 某甲应当提前3个月通知某乙房屋将要出售
- 某乙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于某丙购买房屋
- 如某丙购得了房屋,则其有权决定原甲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继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