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婚姻、家庭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仅差两天即达法定婚龄而登记形成的婚姻
- 表兄妹之间的婚姻
- 为取得巨额遗产而与他人婚姻形成的婚姻
- 一审判决准予离婚,在上诉期内与他人结婚形成的婚姻
- 王某出版小说所得的收入归夫妻共有
- 王某继承的房产归夫妻共有
- 赵某获得的6万元赔偿金归赵某个人所有
- 赵某接受的礼品归赵某个人所有
- 甲在2001年1月出版一本专著,2001年6月甲拿到一笔2万元的稿费
- 乙所在单位拖欠乙从2000年6月至2001年1月的工资,2001年7月,乙拿到所拖欠的工资,共计1万元
- 乙2001年3月获得的其伯父遗赠给她并指明归乙一个人所有的一笔遗产,价值4万余元
- 甲2000年6月购买的用于参加国际会议的一套高级西装
- 适用收养关系
- 不适用收养关系
- 可以适用收养关系
- 应当适用收养关系
- 夫妻在婚前所有财产
- 遗嘱中确定只归妻的财产
- 夫妻双方各自为结婚所准备的各种物品
- 结婚登记后接受各自亲友赠送的结婚礼品
- 判决离婚,因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 判决不准离婚,因二人非法送养小女儿
- 解和好,若调解不成则可判决离婚
- 驳回起诉,因张女在生育第二个女儿后1年内,周男不得要求离婚
-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一年的
-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 判决甲负担乙的生活费用,直至乙死亡
- 判决甲一次性给付乙生活帮助费2万元
- 认定甲无负担乙生活费用的义务,因此对乙的请求不予支持
- 判决甲一次性给付乙20年的全部生活费用
- 可以结婚,因为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婚姻制度
- 不可以结婚
- 由婚姻登记部门决定
- 不属于三代以内务系血亲的,可以结婚
- 订婚
- 双方同居
- 领取结婚证
- 举行婚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