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侵权行为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吉祥公司应当对李某承担违约责任
- 李某和乙丙争吵导致花盆碰落砸伤丁的行为是共同危险行为,各自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吉祥公司应当承担李某的手机丢失的责任,因为手机被偷的风险是公司带来的,公司应当对这种风险负责
- 吉祥公司不承担李某丢失手机的责任,因为甲的行为不是职务行为
- 住院费
- 医药费
- 大奖赛参赛费
- 可能获得大奖赛的奖金
- 本案的侵权行为人是某医院
- 本案的侵权行为人是张某
- 本案的侵权行为人是某医院和张某
- 李某没有财产的损失,只能要求被告赔礼道歉
- 乙的行为不构成侵害甲的财产权,因系不可抗力
- 乙的行为侵犯了甲的相邻权
- 乙应当赔偿损失
- 甲的损失应由二人公平分担
- 杨某应向司机要求赔偿
- 杨某应向儿童监护人要求赔偿
- 杨某应向儿童监护人或者汽车公司要求赔偿
- 如是因山洪暴发等原因促使司机刹车杨应向汽车公司和张某赔偿损失
- 甲
- 乙
- 甲的父母
- 乙的父母
- 李某致害,应当赔偿全部损失
- 双方都无过错,应分担责任
- 儿童家长未尽到监护责任,应由其承担损失
- 应根据双方经济情况分担 损失
- 广告公司应恢复原状
- 广告公司应赔偿其精神损害
- 广告公司应向金某支付使用院墙1个月的费用
- 广告公司应为金某恢复 名誉
- 附近某村民甲因自己看管不严,其养的牛越过围栏至河边饮此水而亡,该厂不承担赔偿责任
- 数日后,该河段水质渐趋恢复正常,附近某村民乙的一条牛因饮此河水后患病,致丧失耕作能力,该厂须承担赔偿责任
- 该厂超标污染的河水流入村民某丙承包的农田,造成秧苗损失2000 元,丙欲起诉,应将该与赵某列为共同被告
- 该厂超标排污致附近丁村农作物大面积死亡及牲禽大量伤亡,由此只发生民事赔偿责任而不发生刑事责任
- 甲可以向热水瓶的销售者、制造者要求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甲也可以要求乙、丙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乙、丙可以向热水瓶的销售者、制造者要求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乙、丙可以向甲要求承担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