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史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民族资产阶级制定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内容反映了资产阶级的利益,没有反映农民阶级的利益
- 1913年的《天坛宪草》采用资产阶级三权分立的宪法原则,确认了民主共和制度
- 1914年的《中华民国约法》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部正式颁行的宪法
- 1947年南京国民政府颁布的《中华民国宪法》是民国时期规定人民各项民主自由权利最多的宪法
- “缘公事致罪”就是公罪
- “不缘公事私自犯者”属于私罪
- 公罪从重处罚,适用官当时,一个官职对公罪比私罪少当一年徒刑
- 公罪、私罪的划分和秦代将犯罪划分为“公室告”和“非公室告”的原理基本相同
- 废除奴隶制的宪法修正案正式生效
- 财产法方面确立了土地的自由转让制度
- 对繁琐的诉讼程序进行了改革
- 各州出现了法律统一化趋势
- 廷尉
- 大理寺
- 刑部
- 审刑院
- 自由权丧失
- 家庭权丧失
- 自由权、市民权同时丧失
- 自由权、市民权、家庭权同时丧失
- 刑部
- 大理寺
- 都察院
- 监察御史
- 古代罗马法中已经形成完整的法人制度,法人分为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两种
- 财团法人必须拥有一定数额的财产,数额多少没有严格的规定
- 依照罗马法,手工业行会属于社团法人
- 到帝国时期,团体只须经过元老院的批准即可成立,无须皇帝批准
- 封建制五刑
- 加役流
- 重罪十条
- 十恶
- 对甲的儿子应处以具亲刑
- 对甲处以与儿子同样的刑罚
- 对甲处以比其子稍低一等的刑罚
- 对甲不处以刑罚
- 该法典主要体现了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法律精神
- 该法典较全面地规定了法人制度
- 在立法技术上,该法典逻辑体系严密、用语精确
- 该法典基本上是在日尔曼法的基础上形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