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司考冲刺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上市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 上市公司必须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
-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但是可以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需表决的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张某应当向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 甲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承担赔偿责任
- 甲公司不起诉的,甲公司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承担赔偿责任
- 监事会拒绝起诉的,甲公司的股东可以以公司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财务账簿
- 股东有权要求公司按照章程规定的期限向其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 股东有权要求公司按照出资比例向其分配红利
- 股东有权要求公司返还其股本
- 借款协议系双方协商所签,利率是甲某主动提出的,不能认定乙某的行为是乘人之危
- 30%的年利率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三倍,不属于显失公平
- 如果甲某确实无力偿还,可判定其分期偿还
- 甲某的诉讼时效应至2007年3月17日
- 甲与某运输公司签订合同,由某运输公司在2月25日之前将一批货物运达A地,约定由收货人乙在见货时付全部运费。而当某运输公司按时将货物送达时,乙来提取货物时并未支付运费,某运输公司于是将货物留置,某运输公司享有留置权
- 乙为某工厂委托的居间人,某工厂依据乙报告的订立合同的机会,与某商店签订合同,对此合同,乙享有介入权
- 丙为某公司的行纪人,受托以50万元的价格为该公司出售一批旧机器,报酬为2万元。丙觉得该机器信价比不错,于是自己买下,其仍可以向该公司要求支付2万元报酬
- 丁为戊的受托人,在戊出国疗养时代为处理一些生意上的事务。某日,恰逢丁代戊处理的一笔大生意即将谈成,丁突然说要解除委托合同。由于一件事务未终结前丁并没有合同解除权,因此只有戊同意时该合同方可解除
- 甲是专利权人,未经其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其专利
- 乙公司是商业性使用,不应批准
- 乙公司提供了合理条件并且在专利授权3年后申请,应当批准
- 乙公司应当向国务院而非知识产权局申请强制许可
- 成都易宝公司有权请求停止侵害
- 成都易宝公司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 易宝拍卖公司不构成商标侵权
- 易宝拍卖公司不需承担赔偿责任
- 对于A货物的损失,应由乙公司承担,因为在甲公司所在地完成交货后,该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均转移给乙公司
- 对于A货物的损失,应由丁公司承担,因为乙公司同丁公司的买卖合同订立是在A货物毁损之前,在合同成立后,A货物的风险即转由丁公司负担
- 对于B货物的损失,应由乙公司承担,因为B货物尚未交付,风险和所有权均应由卖方乙公司承担
- 对于B货物的损失,应由戊公司承担,因为B货物发生毁损的时间是乙公司和戊公司约定的交货时间之后,自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之后,B货物的风险即转由戊公司负担
- 汽车租赁合同有效,张甲无权要求返还汽车
- 汽车租赁合同无效,张甲有权要求返还汽车
- 张甲应独自对受害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张甲、张乙、张丙应对受害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村民委员会的指定不合法,因为没有尊重孙某本人的意志
- 村民委员会的指定合法,因为孙某爷爷的监护能力明显强于其外公外婆
- 孙某致他人损害的责任应该由孙某的外公外婆承担
- 孙某致他人损害的责任应该由孙某的爷爷和外公外婆共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