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以制作、复制、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处罚
- 以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从重处罚
- 以制作、复制、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和传播淫秽物品罪数罪并罚
- 以传播淫秽物品罪从重处罚
- 甲法官以被告人身无分文为由,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 乙法官以被告人身无分文且犯罪情节较轻为由,判处有期徒剂1年,缓期2年执行
- 丙法官以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较轻为由,判处拘役3个月
- 丁法官以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较轻为由,判处罚金1000元
- 甲法官以被告人身无分文为由,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 乙法官以被告人身无分文且犯罪情节较轻为由,判处有期徒剂1年,缓期2年执行
- 丙法官以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较轻为由,判处拘役3个月
- 丁法官以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较轻为由,判处罚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