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有效辩护原则的确立有助于实现控辩平等对抗
- 有效辩护是一项主要适用于审判阶段的原则,但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对辩护人权利的保障是审判阶段实现有效辩护的前提 ]
- 根据有效辩护原则的要求,法庭审理过程中一般不应限制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发言的时间
- 指派没有刑事辩护经验的律师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有违有效辩护原则
- 黄某
- 袁某
- 袁某的儿子
- 小付的父亲
- 不同于普通案件奉行的不告不理原则,法院可未经检察院对案件的起诉或申请而启动这一程序
- 不同于普通案件审理时被告人必须到庭,可在被申请人不到庭的情况下审理并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 不同于普通案件中的抗诉或上诉,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可通过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启动二审程序
- 开庭审理时无需区分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阶段
- 甲因抢劫罪和绑架罪被法院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对甲的减刑,应由其服刑地高级法院作出裁定
- 乙因检举他人重大犯罪活动被报请减刑的,法院应通知乙参加减刑庭审
- 丙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对丙的假释,可书面审理,但必须提讯丙
- 丁因强奸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对丁的减刑,可聘请律师到庭发表意见
- 二审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案件,申诉人对一审判决提出的申诉,应由一审法院审理
- 上一级法院对未经终审法院审理的申诉,应直接审理
- 对经两级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复查均驳回的申诉,法院不再受理
- 对死刑案件的申诉,可由原核准的法院审查,也可交由原审法院审查
- 6月9日
- 6月17日
- 6月19日
- 6月20日
- 如该案在开庭审理前召开庭前会议,应通知齐某参加
- 齐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可拘传其到庭
- 齐某可当庭拒绝银行委托的辩护律师为该行辩护
- 齐某没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 自诉人提起自诉后,在法院宣判前,可随时撤回自诉,法院应准许
- 法院只能就起诉的罪名是否成立作出裁判
-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法院可建议检察院补充、变更起诉
- 对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法院判决无罪后,检察院不能再次起诉
- 担任人民陪审员,必须经D市人大常委会任命
- 同法官享有同等权利,也能担任合议庭审判长
- 可参与中级法院二审案件审理,并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行使表决权
- 可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
- 扩大刑事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 延长第一审程序的审理期限
- 允许法院强制证人出庭作证
- 增设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