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道德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制宪主体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制宪主休,全国人民代表人会常务委员会是我国的制宪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制宪机关,宪法起草委员会是它的具体工作机关
-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是我国的制宪机关
- 到年龄退休
- 经考核确定为不称职
- 长期患病不能上班
- 调至法院任院长
- 甲说,依我的意见,律师做广告、乱许诺、高收费、搞风险代理、不敬业尽职、挖墙脚争案源的,都应开除出律师队伍,情节恶劣的要严打
- 乙说,法官就应该深居简出,高薪高福利,终身任职,任凭自己内心确信去独立判案
- 丙说,新的《公证法》对私自出证、出假证、篡改公证书、泄露当事人商业秘密或隐私的,处罚很重,对公证处罚款可高到10万元,还可以没收违法所得,还可以吊销公证员执照,有的还可追究刑事责任
- 丁说,对法律职业人员来说,总的要求就是忠实于事实,忠实于法律
- 在公开场合对其他法官正在审理的案件的是非曲直发表评论
- 私自对下级法院正在审理的案件提出意见,告知其应如何判决
- 向其他审判庭的法官咨询,探讨某一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
- 庭长要求合议庭对某一案件进行重新合议
- 向丙房地产公司说明自己是乙银行公司的法律顾问,经丙房地产公司同意后,继续代理
- 向乙银行说明自己是丙房地产公司的法律顾问,拒绝提供法律意见
- 向所在律师事条所说明情况,由本所的其他律师代理乙银行审查贷款合同的法律问题
- 向乙银行说明情况,建议乙银行另外聘请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审查贷款合同的法律问题
- 两名法学院的学生讨论从事法律职业的条件。左同学认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者不能担任检察官。孔同学认为:年龄二十三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者可以担任公证员。左同学的说法正确而孔同学的说法不正确
- 甲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曾某强奸案。田法官认为:市中级法院李院长因病不能参加会议,委托不是常务副院长的孙副院长主持会议,委托无效。林检察官认为:市检察院王检察长在审判委员会讨论此案时可以列席,但不能发表意见,也不能参加表决。田法官的说法正确而林检察官的说法不正确
- 乙县法院孙法官在审理某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时,遗漏主要证据、重要情节导致裁判错误,造成了严重后果,受到警告处分。乙县检察院检察官张某在办理案件中非法拘禁当事人,受到记过处分。对这二人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罚正确
- 丙律师事务所是一家有60名执业律师的合伙所,为扩展业务决定到某沿海城市设立分支结构,并委派专人办理有关审核事宜。法律援助对象鄂某要求丙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援助服务人员尊重和保护自己的隐私权。这两个行为均符合法律的规定
- 徐法官在接待当事人的过程中,针对当事人对判决书提出的质疑,以不屑的口吻说:“你一个文盲加法盲,有什么资格来质问我?”评论:徐法官的行为不符合司法礼仪
- 蓝法官在开庭调解时,为营造轻松和谐的气氛,身着便装,谈笑风生。评论:蓝法官的行为违反法庭规则
- 周法官在当地出席大学同学私人投资的公司开业典礼,并在被公开介绍法官身份后登台致贺辞。评论:周法官的此行为违反了不得以职业、身份、声誉谋取利益的义务
- 谢法官正在承办一宗合同纠纷案件。该案被告向谢法官的配偶林某任职的A公司表示,愿将一个工程项目发包给该公司,条件是让林某任该项目的主管。林某将此事告诉了谢法官,并提及发包人是该案的被告。谢法官听后未置一词。评论:谢法官的行为违反了约束家庭成员的义务
- 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
- 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
- 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但是,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泄露商业秘密的言论除外
- 律师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国家法律工作人员
- 在庭审中出具了委托人提供的包含有商业秘密的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证据
- 将十年来办结的案例汇编出版,其中包含了客户的商业秘密资料
- 发现委托人正在进行的行为将会发生致人伤亡的严重犯罪,立即将此情况向有关单位反映
- 代理海关关税事务时发现委托人的行为属于走私犯罪,确信自己将被无辜地牵涉其中,遂将情况向有关单位反映
- 依据事实、证据和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在诉讼中主张全部免除委托人的担保责任,但法院未采纳其意见
- 与当事人签订法律服务合同前讨论案情时表示:“如果此案交给我办,至少能追回一百万元”
- 接受辩护委托后,经过与被告人见面、详细查阅案卷、调查证据后,被告人尚有犯罪疑点的情况下,向委托人表示一定能让被告人无罪释放
- 在分析案情的基础上向当事人提出案件很难胜诉,建议当事人争取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