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英杰09冲刺卷三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赵、田、孙、李、周作为合伙人各负担1万元
- 赵、田、孙、周分担5万元,李因不同意周入伙而免责
- 周一人独立负担5万元
- 赵、田、孙、李、周五人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 均应以该户的全部家庭财产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 均应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有限责任;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有限责任
-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 2005年1月17日
- 2005年1月18日
- 2007年1月17日
- 2007年1月18日
- 丙的损失由甲赔偿,丁的损失由丙赔偿
- 丙的损失由乙赔偿,丁的损失由丙赔偿
- 丙的损失由甲和乙赔偿;丁的损失主要由甲赔偿,丙予以适当的补偿
- 丙、丁的损失均由甲赔偿
- 乙得对甲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
- 甲违约在先,乙得解除合同
- 依诚信原则,乙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
- 买卖合同中不存在同时履行抗辩问题,故乙须履行
- 商店未交付合格的眼镜,故只需承担违约责任
- 商店的行为属于欺诈行为,应承担无效合同的责任
- 商店的行为属于加害给付,应承担违约和侵权责任,王某可选择主张这两种责任中的一种
- 商店只承担侵权责任
- 某甲等人有权向餐馆主张赔偿损失,理由是违约责任
- 某甲等人有权向餐馆主张赔偿损失,理由是侵权责任
- 某甲等人有权向餐馆主张赔偿损失,理由是公平原则
- 某甲等人无权向餐馆主张赔偿损失
- 甲的行为不构成侵权行为,其行为虽造成了丙的损害,但甲在主观上没有过错
- 甲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因为是甲的车撞了丙的车而造成乙车严重损坏
- 甲对丙进行赔偿后,可以向乙追偿
- 丙的损失只能由甲赔偿,乙对此不承担责任,因为乙直接撞的是甲的车
- 孙某实际占有电脑时质押合同才生效
- 如刘某收到关于质押的书面通知,则质押合同生效
- 如质押合同生效,则孙某有权收取电脑租金
- 如刘某书面同意,则质押合同生效
- 甲交付的电脑符合双方事前约定,甲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由于甲过于自信电脑没有病毒,主观上有过失,基于该过失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由于甲并不知情,应认定其主观上没有过失,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无论甲主观上有无过失,其都应当赔偿乙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