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校2010冲刺卷三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甲商场可以拒绝乙运输公司的要求,因为合同约定一次性运输
- 甲商场可以拒绝乙运输公司的要求,因为损害了其期限利益
- 乙运输公司单方面变更合同,是违约行为
- 甲商场不能拒绝乙运输公司的要求,因为未损害其利益
- 本案中,定金条款合法有效,孙成龙应支付其100万元
- 本案中,定金条款无效,因为定金数额不符合法律规定,王成虎只能主张损害赔偿责任
- 本案中,定金条款部分无效,40万元部分有效,超过40万元的部分不具有定金效力,乙有权主张甲双倍返还定金80万元
- 本案中,定金条款部分无效,40万元部分有效,但王成虎仅有权主张孙成龙返还定金40万元,另返还其余的30万元
- 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其保护期自创作完成之日起计算
- 外国人作品在中国境外首先出版后,三十天内在中国境内出版的,视为该作品同时在中国境内出版
- 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其保护期自发表之日起计算
- 外国人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此处的“发表”可以用任何一种形式,如复制、展览等
- 该照片拍摄的是城市风光,所以不能享有著作权
- 旅游局的行为属于执行公务,属于对作品的合理使用
- 如果该照片被发表过,则旅游局的行为属于对作品的合理使用
- 报纸丙应对摄影家甲承担赔偿责任
- 在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案件中,法院对商标驰名的认定,不写入判决主文
- 当事人请求保护的未注册驰名商标,属于商标法规定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法院对商标驰名的认定,以调解方式审结的,在调解书中对商标驰名的事实不予认定
- 当诉讼中所侵犯的商标权的成立不以商标驰名为事实根据,法院对于商标是否驰名不予审查
- 甲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又未能治愈,甲的婚姻无效
- 乙因受胁迫与丙结婚的,乙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这桩婚姻
- 丁与戊为表兄妹,在双方均达到结婚的法定年龄后到登记机关登记结婚,该婚姻无效
- 己结婚时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三年后提出撤销婚姻
- 国家可以作为遗赠的主体,接受甲的遗赠
- 甲在中毒后立的遗嘱应当没有效力
- 子女对父亲关系一般,应当剥夺他们的继承权
- 只能剥夺其子乙的继承权
- 任平与何慧不能继承李树纲的遗产
- 李玲、李全喜享有李树纲的遗产继承权
- 李明星对李树纲有代位继承权
- 宋明放弃了李树纲的遗赠
- 王某的医疗费应当由张某承担
- 王某的医疗费应当由李某的父母承担
- 如果张某有能力承担全部医药费,则全部医疗费由张某承担
- 如果张某没有能力承担全部医疗费,李某的父母可以在其受益范围内给予王某一定的补偿
- 应当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 应当由建设单位承担民事责任
- 应当由施工单位承担民事责任
- 应当由受害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