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成律政2010冲刺卷一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国际法院中具有甲国国籍的法官只有在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同时获得绝对多数票后方可当选,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对该人选还享有否决权
- 若国际法院有甲国国籍的法官,而没有乙国国籍的法官,则甲国国籍的法官应当回避或者由乙国再选派一人作为专案法官参与审理,以保证裁决的公正性
- 国际法院的判决做出后,如果发现了能够影响判决的、决定性的、在诉讼过程中不可能获知且对乙国有利的新事实,乙国可以向联合国安理会提出申诉,由安理会责成国际法院再审
- 国际法院判决后,若甲乙两国对判决的意义和范围发生争执时,可以请求国际法院作出解释
- 若“Angel”号船上发生刑事案件,则经船长或甲国驻乙国外交代表或领事请求,乙国对有关嫌疑人行使了管辖权
- 若乙国发现“Angel”号船上丙国籍船员Peter有违法贩运麻醉品的嫌疑,乙国可以行使管辖权。此时,若经船长请求,乙国在行使管辖权采取有关措施前,应通知甲国的外交代表或领事
- 如果乙国将在其领海中进行大规模军事演习从而可能危及航行中的船舶安全,则乙国必须及时公布这一情况
- 如果Angel号是甲国的一艘潜水艇,则当其通过乙国领海时,必须浮出水面但无需展示其船旗
- 本案中AD公司的民事行为能力应依新加坡法律确定
- 本案中AD公司的国籍国是澳大利亚
- 本案中AD公司的住所地应当是其章程指定住所所在地即泰国
- 本案中 AD公司的营业所应当是其在美国的营业所
- 直接反致
- 转致
- 间接反致
- 完全反致
- 双方约定合同争议适用德国法,但法院认为适用德国法将违反我国有关法律的强行性规定,因此适用了中国法
- 双方约定合同争议适用英国法,但法院认为如果适用英国法将违反我国的公共利益,因此适用了中国法
- 如果双方没有就合同争议适用的法律作出约定,且合同亦未明确约定应在买方住所地交货的,应适用我国法
- 如果双方没有就合同争议适用的法律作出约定,则应适用德国法
- 如果甲公司和乙公司约定应适用德国法,则应以明示的方式进行约定
- 如果甲公司和乙公司约定应适用英国法,则我国法院应适用包括英国冲突法在内的英国法来处理这一纠纷
- 如果甲公司和乙公司明确约定本合同有关争议适用德国法,则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不得再约定适用其他国家的法律
- 甲公司和乙公司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合同有关争议适用的法律,但双方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一致援引德国法且就法律适用问题双方均没有提出异议,法院认为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因此应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即中国的法律
- 瑞士法律
- 法国法律
- 中国法律
- 德国法律
- 甲国留学生L和M在英国均有住所。二人来华旅游期间打架使L受重伤。后L向中国法院起诉要求M赔偿损害,法院认为本案可以适用中国法,也可以适用甲国法,还可以适用英国法
- 两艘悬挂利比里亚国旗的商船圣母号和铁达尼号在公海上发生碰撞,后一方在中国起诉,要求损害赔偿,就损害赔偿,某海事法院认为应适用中国法
- 两艘悬挂利比里亚国旗的商船圣母号和铁达尼号在公海上发生碰撞,后一方在中国起诉,要求损害赔偿,就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某海事法院适用中国法加以处理
- 甲国游客M在中国旅游时,旅行社所安排车辆发生车祸,当时M未觉不适。但回国后出现严重脑震荡症状,经鉴定为该次车祸所致。遂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中国法院认为本案可以适用中国法,也可以适用甲国法,最后中国法院适用了中国法
- 关于张某的民事行为能力,法院应当适用甲国法或中国法
- 关于张某的民事行为能力,法院应当适用甲国法
- 关于张某的民事行为能力,法院应当适用中国法
- 该案的诉讼时效应适用甲国法确定
- 该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 如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在卖方所在地交货,则卖方应负责装货
- 卖方有义务订立运输合同并承担运费
- 卖方应承担交货以前的风险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