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成律政2010冲刺卷三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甲执行合伙事务可以派代表进行
- 甲欲对外转让其所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需要征得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
- 甲丧失偿债能力的,当然退伙
- 乙丧失偿债能力的,当然退伙
- 债权人张某有权要求代位行使甲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 债权人张某有权要求以甲从合伙企业分取的收益进行清偿
- 债权人张某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 如果债权人张某同时又是该合伙企业的债务人,张某可以以其对甲的债权抵消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 持票人为李琦,当李琦向张雪梅追索时,张雪梅可以拒绝付款
- 李琦将票据转让给吴莉,吴莉支付给李琦相应的对价则张雪梅不可以对李琦的抗辩事由对抗吴莉;
- 吴莉从李琦处偷的票据,张雪梅可以“李琦没有交付货物”抗辩吴莉。
- 李琦将票据赠与吴莉,张雪梅可以“李琦没有交付货物”抗辩吴莉
- 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 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 向大成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 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3日内公告收购要约
- 双方的债务属同一种类的给付,方可抵销
- 双方的债务均已届履行期,方可抵销
- 破产宣告后破产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欠的债务也可抵销
- 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破产债务人负有债务的,不论给付种类是否相同,是否届至履行期,债权人均有权在破产清算分配前先行抵销
- 龚娜与其婆婆孙美莲之间不具有保险利益,该保险合同无效
- 如果在保险期间龚娜与其夫离婚,则龚娜对孙美莲丧失了保险利益,保险合同自龚娜离婚之日起失效
- 龚娜可以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也可以与保险公司约定分期支付
- 采用分期支付保险费方式后,龚娜未按期缴纳保险费时不会必然导致保险合同终止
- 如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的期间内,可撤销
- 如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一年内,可撤销
- 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1年内被查出,由人民法院追回财产,依破产法有关规定清偿
- 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2年内被查出,由人民法院追回财产,依破产法有关规定清偿
- 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定,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 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定,可以经营财产损失类保险业务
- 保险公司资金不能用于投资不动产
- 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合同条款及保险费费率,需要得到保险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
- 未经特别授权的代理人在诉讼中对事实的承认,视为当事人的承认,但直接导致承认对方诉讼请求的除外
- 如果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撤回自认,则不能免除对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 当事人的自认与事实相符,但其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承认行为是在受胁迫的情况下作出的,不能免除对方的举证责任
- 对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另一方当事人既未表示承认也未表示否认,经审判人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其仍不明确表示肯定或者否定的,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
- 甲市的张某诉居住在美国的李某要求解除收养关系
- 甲市的郑某和王某为夫妻,一年前郑某和王某感情不和,分别前往乙市和丙市打工,一年后,郑某诉至法院要求与王某离婚
- 法院指定甲市的林某为乙市的于某的监护人,丙市的严某不服,诉至法院
- 甲市的曾某诉被监禁在乙市的周某要求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