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卷[政法英杰]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证券公司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应当存放在商业银行,以每个客户的名义单独立户管理。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 证券公司从每年的税后利润中提取交易风险准备金,用于弥补证券交易的损失,其提取的具体比例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 证券公司必须将其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承销业务、证券自营业务和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不必分开。
- 证券公司破产或者清算时,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不属于其破产财产或者清算财产。
- 持票人不能出示拒绝证明、退票理由书或者未按照规定期限提供其他合法证明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也无须对持票人承担责任
- 未按照规定期限通知的,持票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
- 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
- 持票人为出票人的,对其前手无追索权。持票人为背书人的,对其后手无追索权
- 合资企业不设股东会,由董事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
- 合资企业合同文本采用英文
- 合资企业注册资本在企业成立时全部缴清
- 合资企业合同约定由瑞典斯德哥尔摩仲裁院仲裁解决纠纷
- 陈某丧失受益权
- 保险公司负有给付保险费的责任
- 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 保险公司有权不退还保险费或保险的现金价值
- 经股东大会的同意
- 经股东会的同意
- 经董事会的同意
- 经监事会的同意
- 甲的出资方式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 乙可以以现金出资
- 丙的出资不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
- 丙的出资形式合法
- 公司控股股东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合伙人甲死亡,当然退伙
- 乙未履行出资义务,可以被其他合伙人除名
-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退伙后,应将出资原物返还
- 退伙人对退伙后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不再负责
- 乙区法院
- 丙区法院
- 丁区法院
- 戊区法院
- "借据"是本证,"收据"是反证
- "借据"是本证,"收据"也是本证
- "借据"是直接证据,"收据"是间接证据
- "借据"是直接证据,"收据"也是直接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