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国际法主体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边沁
- 苏支
- 惠顿
- 格老秀斯
- 法律委员会
- 国际法委员会
-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
- 国际法院
- 国际法的法典化
- 使国际法汇总成册
- 国际立法
- 编辑成册便于查阅
- 国际习惯
- 国际条约
- 一般法律原则
- 国际法院判例
- 1789年法国大革命
- 资产阶级革命
- 1917年十月社会主义革命
- 1949年中国革命
- 国际法原则
- 国际法基本原则
- 一般法律意识所产生的原则
- 各国法律体系共有的原则
- 一国不能创造国际法
- 一国可以创造国际法
- 第三世界国家可以创造国际法
- 大国可以创造国际法
- 是一个多边性质的国际条约
- 是现代国际法的惟一的渊源
- 是"世界宪法"性质的文件
- 是国际法基本原则产生的依据
- 国际条约的义务应优先履行
- 《联合国宪章》的义务应优先履行
- 适用"后法优于先法"原则
- 适用"先法优于后法"原则
- 安理会是联合国在维持国际和平方面负主要责任的机关
- 安理会的主要职权包括促使争端解决和制止侵略行为
- 安理会可以要求当事国执行国际法院的裁决但不能采取强制措施
- 对于非程序性事项的决议表决时,常任理事国的弃权或缺席不视为否决,不影响决议的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