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某司法工作人员甲收受乙家属的贿赂而私放了在押人员乙,甲构成受贿罪与私放在押人员罪,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某司法工作人员甲在同关押犯乙接触的过程中,感情日渐深厚,某日决定主动私放在押人员乙,司法工作人员甲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被释放的在押人员乙成立脱逃罪与私放在押人员罪(共犯)的想象竞合犯
- 法官乙在审理一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该案被告人原本承担50%的损害赔偿责任,因接受了被害人家属的吃请,遂判决确认被告人承担80%的责任。乙构成民事枉法裁判罪
- 侦查、检察、审判人员,对明知是正在且应继续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枉法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成立私放在押人员罪
- 挪用公款罪
- 挪用特定款物罪
- 贪污罪
- 挪用资金罪
- 个体户甲在进货时,同时购进了一批淫秽光碟,以3~10元不等的价格卖了数百张;同时将百余张送给其周边的同学、老乡。对甲应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与传播淫秽物品罪并罚
- 擅自砍伐本单位或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林木的,数量较大的,以盗伐林木罪论处;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本人所有的森林或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则以滥伐林木罪论处
- 火锅店老板乙发现如果罂粟壳掺入火锅底料中,火锅味道鲜美,深受顾客喜爱,于是为了招揽顾客、吸引回头客,扩大生意,将罂粟壳掺入火锅底料中。乙的行为构成欺骗他人吸毒罪
- 丙在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前夕,发现自己的身份证丢失,为了不影响考试,于是提供自己的照片给制假者并花500元购买了伪造的居民身份证。丙的行为构成伪造居民身份证罪的教唆犯
- 齐某在超市购物趁服务员未注意之际,将一箱方便面撕开掏出几包方便面,迅速将一进口数码相机(价值近4000元)塞入该箱方便面中,又封好包装。收银员按照一箱方便面的价格收取了32元钱。齐某构成诈骗罪
- 康某看到军警车辆可以免缴养路费、高速路费等费用,遂将自己的私家车挂上伪造的武装部队车辆号牌,骗免养路费、通行费等各种规费,时间长达数年之久。康某构成诈骗罪
- 丙将自己的巨额财物委托给乙保管,其间,丙给乙打电话,声称第二天派丁取回自己的财产。偷听了电话的甲第二天前往乙处,声称自己是丙派去的丁,乙将自己占有而归丙所有的财物交付给甲。乙构成诈骗罪
- 甲有徐悲鸿的画,到装裱店装裱,老板乙将真迹取下,将一幅临摹画裱好后给了甲。乙不构成诈骗罪
- 甲在与乙共同实施故意杀人行为,且乙被捕之后,将乙使用的凶器扔到河中的行为,不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 破坏监管秩序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刑事案件中的已决犯,而不能是未决犯
- 律师王某在代理一起民事诉讼案件时,编造了一份对自己代理的一方当事人有利的虚假证言,指使证人李某背熟以后向法庭陈述,致使本该败诉的己方当事人因此而胜诉。王某的行为构成妨害作证罪
- 张甲驾车撞死了行人李某。但张甲担心自己被追究刑事责任,欲让其弟张乙出面自首,并由张父召开家庭会议,以张甲已有妻儿为由不能坐牢而做张乙的工作,张乙遂到公安机关自首。则张父与张乙成立包庇罪共犯,而张甲除成立交通肇事罪外,还成立包庇罪的教唆犯
- 19周岁的甲与13周岁的乙共谋盗窃,甲入室行窃,乙在门外望风。甲、乙的盗窃行为被被害人丙发现后,甲、乙为抗拒抓捕而当场共同对丙实施暴力,乙的行为导致丙死亡。甲乙两人不成立共犯,由于死亡结果是乙导致的,所以甲对该死亡结果不负责任
- 甲潜入某武装部军械库盗窃自动步枪二步、子弹100发。正要离开时被值勤军人乙发现,喝令甲站住。甲情急之中开枪将乙射杀后逃离军械库。对甲应当认定为抢劫罪
- 甲单独入室盗窃被发现后逃离现场(盗窃已既遂)。在甲逃离过程中,知道真相的乙为了使甲逃避抓捕,与甲共同当场对他人实施暴力。乙与甲成立事后抢劫的共犯
- 甲单独入室盗窃被发现后,向被害人腹部猛踢一脚,被害人极力抓捕甲,经过现场的乙接受甲的援助请求并知道真相后,也向被害人的腹部猛踢一脚,被害人因脾脏破裂流血过多而死亡,但不能查明谁的行为导致其脾脏破裂。乙与甲虽然构成事后抢劫的共犯,但基于有疑从轻原则,甲乙都不能对死亡结果负责
- 故意杀人罪一罪
- 故意杀人罪与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
- 绑架罪一罪
- 故意杀人罪与绑架罪,数罪并罚
- 非法持有毒品的,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 持有毒品不限于本人持有,包括通过他人持有
- 持有毒品者而非所有者时,必须知道谁是所有者
- 因贩卖而持有毒品的,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 张医生利用开处方之便,收受医药代表大量回扣,甲明知此钱来路不正,仍为该医生将回扣汇往境外
- 毒贩李某让老乡乙将其贩毒的钱物带到老家,乙明知此人从事毒品生意,仍然利用回家省亲之机,帮其携带40万给毒贩的妻子
- 钱某(国家工作人员)侵占单位大量财物,嘱托丙为其汇往境外,但告知丙此钱为走私所得,丙信以为真,帮助钱某带往境外
- 刘某伪造货币,获利颇丰,并告诉丁此钱是盗窃所得,丁长期帮其投资,掩饰犯罪所得
- 《刑法》第17条第2款没有规定15周岁的人对拐卖妇女、儿童罪负刑事责任,所以,甲不负刑事责任
- 拐卖妇女、儿童罪包含了强奸罪,15周岁的人应对强奸罪承担刑事责任,所以,对甲应认定为拐卖妇女、儿童罪
- 15周岁的人犯强奸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对甲应认定为强奸罪
- 拐卖妇女、儿童罪重于强奸罪,既然15周岁的人应对强奸罪承担刑事责任,就应对拐卖妇女、儿童罪承担刑事责任,所以,对甲应以拐卖妇女、儿童罪与强奸罪实行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