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冲刺(卷三)A卷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乙女可以在甲死亡前主张婚姻无效
- 丙可以在甲死亡前主张甲乙婚姻无效
- 甲的所有近亲属都可以在甲死亡前主张婚姻无效
- 乙女可以在甲死亡后的任何时间内请求法院确认婚姻无效
- 乙拥有全部遗产的继承权
- 丙拥有全部遗产的继承权
- 全部遗产由乙、丙二人按法定继承平分
- 以上说法都不正确
- 姓名权
- 隐私权
- 名誉权
- 不构成侵权
- 若离婚,甲男应不分财产
- 乙女可向甲主张离婚过错损害赔偿
- 若乙女也有婚外异性同居,则乙女仍有权向甲主张离婚精神损害赔偿
- 甲男乙女的离婚,法院不应调解
- 丁的出资是违法的
- 丙不可以用土地使用权出资
- 股东可以分期出资,全体股东首期出资不能少于3万元,剩余部分在两年内缴清
- 乙的出资可以不转移所有权
- 丙可以该决议程序违法为由,主张撤销
- 丙可以该决议损害其利益为由,提起解散公司之诉
- 丙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 公司可以丙不履行股东义务为由,以股东会决议解除其股东资格
- 通大公司可以向王某提出付款请求
- 通大公司只能请求李某支付车款
- 李某、王某对通大公司的请求各承担50%的责任
- 李某、王某按拟定的出资比例向通大公司承担责任
- 甲可对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并可以参与选择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 乙可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合伙企业,但不可以投资其他餐饮公司
- 丙可依据合伙协议约定独占合伙企业利润而不承担亏损,但其转让份额应当经过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他合伙人享有优购权。
- 如丁丧失行为能力,则当然退伙,如丁死亡,则其继承人经过其他合伙人同意,可以继承丁的合伙人资格
- 吴某之父对欧某取得合伙人资格表示异议
- 合伙协议规定合伙人须具有国家一级厨师资格证,欧某不具有
- 郑某不愿意接纳欧某为合伙人
- 欧某因夫亡突遭打击,精神失常,经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 二者的投资人都只能是自然人
- 二者的投资人都一律承担无限责任
- 个人独资企业可申请变更登记为普通合伙企业
- 合伙企业不能申请变更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