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外交途径送达
- 通过外交人员或领事向非派遣国国民送达
- 邮寄直接送达
- 司法程序中的利害关系人直接送达
- 中国公司直接向有管辖权的瑞士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 中国公司向国际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 由人民法院依照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请求瑞士法院承认和执行
- 由人民法院直接采取强制措施执行
- 荷兰人
- 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的荷兰律师
- 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的荷兰律师
- 以个人名义出任诉讼代理人的荷兰驻华使领馆官员
- 由当事人提供
- 由该国驻我国使馆提供
- 由我国驻该外国使领馆提供
- 由中外法律专家提供
- 外交途径送达
- 通过外交人员或领事向非派遣国国民送达
- 邮寄直接送达
- 司法程序中的利害关系人直接通过我国司法人员送达
- 法国与我国存在此方面的条约关系或有互惠关系
- 承认法国判决不损害我国的主权、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 判决己发生法律效力
- 判决必须是关于民商事争议的判决
- 由证据所在国司法机关代为取证
- 由本国驻外领事取证
- 委派专门的特派员取证
- 由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自行取证
- 外交官员或领事代表在我国境内其执行职务的区域内,向他所代表的国家的国民在不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调取证据
- 外交官员或领事代表在我国境内其执行职务的区域内,向第三国国民在不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调取证据
- 外交官员或领事代表在我国境内其执行职务的区域内,向我国民在不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调取证据
- 被正式指派的特派员在不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在我国境内调取证据
- 代为送达文书
- 代为调查取证
- 代为聘请诉讼代理人
- 代为进行法律咨询
- 外国法院请求的内容不得有违我国的公共秩序
- 外国法院只能请求我国法院代为向其本国国民调查取证
- 外国法院应用我国的文字提出书面请求
- 外国法院只能请求我国法院根据我国规定的程序进行调查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