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世界贸易组织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普遍性
- 相互性
- 自动性
- 同一性
- 该信息具有秘密性
- 该信息具有商业上的价值
- 合法控制信息的人已采取了适当的措施保持信息的秘密性
- 该信息应当在控制人所在国政府部门进行登记
- 《牛肉协议》
- 《民用航空器贸易协议》
- 《信息技术产品协议》
- 《政府采购协议》
- 第一次将最惠国待遇原则引入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领域
- 要求成员对其明文规定的知识产权的7种客体提供更高水平的立法保护
- 要求成员采取更为严格的知识产权执法措施
- 将成员之间的知识产权争端纳入WTO争端解决机制
- 知识产权权利人阻止被许可人对许可合同中的知识产权的有效性提出质疑
- 知识产权权利人进行强制性一揽子许可
- 知识产权权利人在许可合同中进行价格歧视
- 知识产权权利人在许可合同中规定排他性返授条件
- 实施保障措施的条件是进口产品大量增加,这里的增加仅指绝对增加。
- 《外贸法》规定在进口产品增加损害国内产业时可采取消除或减轻损害的保障措施外,但不得对该产业提供必要的支持。
- 保障措施的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4年,
- 保障措施与反倾销、反补贴措施一样都有司法审查,属于行政诉讼。
- 磋商是申请设立专家组在程序上的必经阶段和前提条件
- 专家小组应当协助当事人解决争议,对于争端方没有提出的主张,专家组也可以做出裁定。
- 专家组报告发布后争端方的上诉期为60天,上诉机构可以对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全面审查
- 争端解决机构(DSB)本身并不亲自审理案件而只在专家组和上诉机构的协助下提出裁定和建议,但它有权应申诉方请求授权报复。
- 专家组
- 上诉机构
- 货物贸易理事会
- 贸易与发展委员会
- 非违反性申诉中,申诉方无需证明被申诉方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的有关条款
- 违反性申诉中,申诉方需要证明被诉方采取的措施造成申诉方利益的丧失或受损
- 如申诉方的非违反性申诉成功,被诉方没有取消有关措施的义务,但需对申诉方作出补偿
- 如申诉方的非违反性申诉成功,被诉方应撤销或废除被申诉的措施
- 其涉及的范围仅限于货物贸易争端
- 该制度规定了严格的程序上的时间限制
- 建立了反对一致或否定性协商一致原则
- 其涉及的范围不仅限于货物贸易,还包括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等争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