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犯罪构成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甲趁乙熟睡之际,将房门反锁,待乙醒来之前又将锁打开
- 非以出卖牟利为目的,拐骗不满14岁的儿童脱离家庭或监护人
- 盗卖婴儿、幼儿的
- 为男女婚姻当介绍人,借机收受财物的
- 非法拘禁罪
- 绑架罪
- 拐卖儿童罪
- 抢劫罪
- 甲为杀人而与李某商量并委托购买毒药,李某果然为其买来了剧毒药品。但10天后甲放弃了杀人意图,将毒药抛入河中。甲成立犯罪中止,而李某不应成立犯罪中止。
- 乙基于杀人的意图对他人实施暴力,见被害人流血不止而心生怜悯,将其送到医院,被害人经治疗后仍鉴定为重伤。乙不是犯罪中止。
- 丙对仇人王某猛砍20刀后离开现场。2小时后,丙为寻找、销毁犯罪工具回到现场,见王某仍然没有死亡,但极其可怜,即将其送到医院治疗。丙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 丁为了杀害李四而对其投毒,李四服毒后极端痛苦,于是丁将李四送往医院抢救脱险。经查明,毒物只达到致死量的50%,即使不送到医院,李四也不会死。丁将被害人送到医院的行为和被害人的没有死亡之间,并无因果关系,所以丁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 甲欲杀害其女友,某日故意破坏其汽车的刹车装置。女友如驾车外出,15分钟后遇一陡坡,必定会坠下山崖死亡。但是,女友将汽车开出5分钟后,即遇山洪爆发,泥石流将其冲下山摔死。死亡结果的发生和甲的杀害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 乙欲杀其仇人苏某,在山崖边对其砍了7刀,被害人重伤昏迷。乙以为苏某已经死亡,遂离去。但苏某自己醒来后,刚迈了两步即跌下山崖摔死。苏某的死亡和乙的危害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 丙追杀情敌赵某,赵狂奔逃命。赵的仇人赫某早就想杀赵,偶然见赵慌不择路,在丙尚未赶到时,即向其开枪射击,致赵死亡。赵的死亡和丙的追杀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 丁持上膛的手枪闯入其前妻钟某住所,意图杀死钟某。在两人厮打时,钟某自己不小心触发扳机遭枪击死亡。钟的死亡和丁的杀人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使丁对因果关系存在认识错误,也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 甲某晚潜入胡某家中盗窃贵重物品时,被主人发现。甲夺门而逃,胡某也没有再追赶。甲就躲在胡某家墙根处的草垛里睡了一晚,第二天早上村长高某路过时,发现甲行踪诡秘,就对其盘问。甲以为高某发现了自己昨晚的盗窃行为,就对高某进行打击,致其重伤。甲构成盗窃罪、故意伤害罪,应数罪并罚
- 乙在大街上见赵某一边行走一边打手机,即起歹意,从背后用力将其手机抢走。但因用力过猛,致使赵某绊倒摔成重伤。乙同时构成抢夺罪、过失致人重伤罪,但不应数罪并罚
- 丙深夜入室盗窃,被主人李某发现后追赶。当丙跨上李某家院墙,正准备往外跳时,李某抓住丙的脚,试图拉住他。但丙顺势踹了李某一脚,然后逃离现场。丙构成抢劫罪
- 丁骑摩托车在大街上见妇女田某提着一个精致皮包在行走,即起歹意,从背后用力拉皮包带,试图将皮包抢走。田某顿时警觉,拽住皮包带不放。丁见此情景,突然对摩托车加速,并用力猛拉皮包带,田某当即被摔成重伤。丁构成抢劫罪而不构成抢夺罪
- 间接故意
- 过于自信的过失
- 疏忽大意的过失
- 意外事件
- 15周岁的甲在聚众斗殴中致人死亡
- 15周岁的乙非法拘禁他人使用暴力致人伤残
- 15周岁的丙贩卖海洛因8000克
- 15周岁的丁使用暴力奸淫幼女
- 黄某意图杀死张某,当得知张某当晚在单位值班室值班时,即放火致使值班室烧毁,其结果却是将代张某值班的李某烧死。黄某对李某死亡所持的心理态度为直接故意
- 丈夫和太太吵架,丈夫一气之下,就往太太的被窝里放一眼镜毒蛇,孩子睡在旁边距离较远的一张床”,结果毒蛇不仅咬死了太太,还咬死了孩子,问丈夫对孩子的死亡所持态度是直接故意
- 贾某持枪要射杀尹某的贵狗,尹某不让,而且用自己的身体加以遮挡,贾某非常生气,喝令尹某躲开,尹某就是不让开。贾某就朝狗射击,击中了尹某,尹某受了重伤。贾某对尹某的重伤后果的犯罪态度是直接故意
- 两个蜘蛛人(高楼清洁工)拴在一根缆绳上,在20层高楼搽玻璃,一罪犯只仇恨其中一人甲而已,另一个蜘蛛人乙罪犯从来没见过,但他砍断了缆绳、导致两个蜘蛛人甲乙都摔死,罪犯对另一个蜘蛛人乙的摔死所持态度是直接故意
- 间接故意
- 直接故意
- 疏忽大意的过失
- 过于自信的过失
- 6万元
- 5万元
- 4万元
- 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