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适当,因为这是原告律师的权利
- 适当,因为有利于保护原告的利益
- 不适当,因为这是非法阻止和干预被告律师的正常执业活动的行为
- 不适当,因为不利于保护被告的利益
- 有王某的明信片且现金数额不多,可顺便代转
- 先将钱收下,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转交
- 带李某去看守所,让李某将钱交给王某
- 说明情况,让李某将钱送看守所转交
- 不应颁发,因为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 不应颁发,因为其刑满释放不久,需要考察一段时间
- 不应颁发,因为其不具有律师执业的行为能力
- 应予颁发,因为其符合领取律师执业证书的条件
- 取得律师资格,可以以律师的名义执业
- 取得律师资格,不等于担任律师职务
- 取得律师资格,还必须取得律师执业证才能执业
- 取得律师资格,可以以律师名义从事非诉讼法律事务
- 律师协会不隶属于任何行政机关
- 律师协会的主要负责人由主管机关任命
- 律师协会的章程对每个律师都有约束力
- 律师协会的领导机构向全体律师负责
- 律师是行政诉讼的主体,不受委托人的约束
- 律师以委托人的名义参加诉讼,不是独立的诉讼主体
- 律师依法独立履行职责,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 律师的活动受委托人意志约束,无权自行表达意愿
- 该企业是否为该诉讼案件的当事人
- 该企业是否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 对方当事人是否明确
- 是否有争议事实的证据
- 姜某因被检察院错误逮捕而请求赔偿
- 徐某在作业期间至左手伤残,请求单位支付医疗费和生活费
- 某公司对工商局作出的吊销法人营业执照行政处罚不服,请求行政赔偿
- 王某因交通肇事罪,聘请律师作辩护
- 甲、乙两律师各自的诉讼地位独立,互不影响
- 甲、乙两律师均有权协助郑某向审判人员提出回避申请
- 甲律师也可指导郑某参加调解
- 郑某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不服的,乙律师应协助其提起上诉
- 律师与委托人协商一致解除委托代理关系
- 委托人所提诉讼请求缺少足够证据
- 委托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
- 代理律师丧失诉讼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