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刑罚的裁量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王某构成受贿罪自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王某的行为不构成自首,属于坦白,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 王某的行为属于坦白,应当从轻处罚
- 王某的行为成立受贿罪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顾某(17岁)犯抢夺罪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没有再犯危险,对于顾某可以适用缓刑
- 顾某被判处管制9个月,犯罪情节较轻,对其可以适用缓刑
- 顾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因顾某特殊的犯罪情况,可以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特定活动、接触特定的人
- 顾某系某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因其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以对其适用缓刑
- 贾政因过失导致贾宝玉死亡,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满释放后5年内又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 王婆因诽谤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缓刑考验期满后第4年因盗窃金融机构被判处无期徒刑
- 贾宝玉(15岁)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刑满释放后后第2年又犯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 赵高因叛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在刑罚执行完毕10年以后,又犯组织恐怖主义活动罪,并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 甲(17)岁。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若甲符合缓刑的条件,则对甲可以适用缓刑
- 乙(76)岁,犯失火罪,对乙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丙犯贪污罪,宣判当日是其75周岁生日,也可以根据其犯罪情节对其适用死刑
- 丁(78岁),其长年来虐待其女儿,并用针头、铁钳等工具对其施加暴力,造成其女儿重伤,其残忍手段引起公愤,对丁可以适用死刑
- 属于坦白
- 构成自首
- 构成立功
- 属于自首后有立功表现
- 应从第二次犯罪被抓获时起算
- 从蒋某擅自外出时起算
- 从决定其被监外执行时起算
- 从判决生效时起算
- 撤销缓刑,决定执行剩余刑罚
- 撤销缓刑,对其进行教育后,如有悔改,可以宣告缓刑
- 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 因甲没有又犯罪,故不能撤销缓刑
- 7年
- 9年
- 10年
- 12年
- 在法定刑中间线以上判刑
- 在法定刑幅度内判处最重的刑罚
- 在法定刑幅度内判处比没有该从重处罚情节时相对更重的刑罚
- 在法定刑最高限以上判刑
- 应在9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决定执行的刑期
- 应在9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决定执行的刑期
- 应在12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决定执行的刑期
- 应决定执行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