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侵犯财产罪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 盗窃金融机构,情节严重的
- 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 盗窃珍贵文物,数额巨大的
- 甲与乙构成贩卖毒品罪的共犯
- 甲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 甲属于间接正犯
- 甲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
- 陈某的盗窃行为已经既遂
- 陈某的盗窃行为属于未遂
- 陈某特戒指扔回柜台内不属于中止行为
- 陈某将戒指扔回柜台内属于犯罪既遂后返还财物的行为
- 邮政工作人员私拆邮件窃取财物的
- 窃取信用卡后使用的
- 公司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窃取本单位财物的
- 盗窃可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的发票的
- 主体不同:前者为一般主体:后者还包括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
- 犯罪手段不同:前者以劫持绑架人质为手段:后者不使用这种手段
- 侵害客体不同:前者侵害了双重或多重被害客体;后者所侵犯的客体单一
- 犯罪条件不同:前者要求按犯罪人指定的时间、地点交付:后者是当场交付
- 甲给李某打电话声称,3日内若不凑足5万元钱交给自己,将杀害其妻
- 乙通过王某转告赵某,若不给5000元的保安费,将毁灭其摊位
- 丙暗示于某若不同意与其发生两性关系,将利用职务关系将于某开除
- 丁扬言,若耿某执意不将应发给他的补助费2000元发下,将泄露耿的隐私
- 盗窃罪与故意伤害罪并罚
- 抢劫罪
- 构成累犯
- 不构成累犯
- 犯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为窝藏赃物而当场使用暴力
- 携带凶器抢夺
- 聚众哄抢公私财物,为抗拒抓捕而以暴力相威胁
- 聚众“打砸抢”因而毁坏公私财物的首要分子
- 抢劫罪
- 抢夺罪
- 盗窃罪
- 故意伤害罪
- 持枪抢劫
- 冒充军警人员抢劫
- 抢劫致人重伤
- 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