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行政诉讼参加人 易错题列表T | T 底部
- 受理,因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 不受理,因土地权属纠纷属于民事纠纷
- 受理,可以行政诉讼附带解决权属纠纷
- 受理,但只解决行政纠纷。对于权属纠纷,告知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
- 各个合伙人都可以作被告
- 各合伙人作为共同原告
- 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人
- 各合伙人选举的诉讼代表人
- 向该派出所提出复议申请
- 向该派出所所在的主管机关即县级公安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 以该派出所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
- 以该派出所所在公安局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
- 甲地刘某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 乙地铁路运输法院
- 乙地铁路公安分局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 乙地市公安局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 铁路公安分局
- 铁路局
- 列车员
- 列车长
- 乡政府作为复议机关
- 县政府作为复议机关
- 县政府土地管理局作为复议机关
- 县政府法制局作为复议机关
-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间内不作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与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是共同被告
-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组织是被告
-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 起诉权
- 选择管辖权
- 申请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 上诉权
-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 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共同作出处理决定,二者是共同被告
- 行政机关在作出某一具体行为前,先请示其上级行政机关的,二者为共同被告
-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依照法律需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与批准机关为共同被告
- 居民不是土地合法使用权人,不具备原告资格
- 法院审查的对象是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居民权益是否合法不影响其亨有原告资格
- 规划行为是针对大力公司的,居民不是规划行为的相对人,故不具备原告资格
- 居民在批准规划阶段不具备原告资格,一旦实施强制拆迁行为便享有原告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