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债的保全和担保 易错题列表T | T 底部
- 判决乙承担违约责任
- 判决丙承担违约责任
- 判决乙、丙连带承担违约责任
- 判决乙、丙分担违约责任
- 免除保证责任
- 不免除保证责任但有抗辩权
- 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 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 丙、丁可不承担保证责任
- 丙、丁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 如甲、乙通知了丙、丁,则丙、丁应承担全部的保证责任
- 丙、丁仍应对布匹抵押价值以外的债务负保证责任
- 一般保证的保证范围为主债权,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范围为全部债权
-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不享有这一权利
- 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限为六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限为两年
- 在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情形下,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仅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责任,而连带责任担保不受此限制
- 不能,因为赠与物已经交付
- 不能,因为是公益性捐赠
- 不能,因为周某处分的是自己的合法财产
- 能,因为周某逃避法定义务进行赠与
- 债务人被宣告失踪,且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 债务人移居国外,但国内有其购买现由亲属居住的住宅
-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中止执行程序的
- 保证人曾以书面方式向主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表示放弃先诉抗辩权
- 7万元
- 6万元
- 5万元
- 4万元
- 可以请求甲偿还12万元。
- 可以请求丁、戊偿还各自应负担的4万元
- 可以先请求甲偿还,不足部分再向丁、戊请求偿还
- 可以请求丁、戊偿还各自应负担的4万元,并可同时请求甲偿还4万元
- 实际交付的定金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定金合同不成立
- 实际交付的定金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定金合同不生效
- 实际交付的定金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定金合同的变更
- 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合同标的额20%,定金合同无效
- 乙应先就丙的轿车行使抵押权,再就丁的轿车行使抵押权弥补不足
- 乙应同时就两辆轿车行使抵押权,各实现50%债权
- 乙可以就任一轿车行使抵押权,再就另一轿车行使抵押权弥补不足
- 乙可同时就两辆轿车行使抵押权,各实现任意比例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