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真题 易错题列表T | T 底部
- 尽管甲、乙之间没有真实交易,但该汇票仍然有效
- 尽管丙为未成年人,但其在票据上的签章仍然有效
- 尽管票据金额已被丁变造,但该汇票仍然有效
- 戊不能向甲、乙行使票据上的追索权
- 在我国享有特权与豁免的主体若为民事案件中的第三人,该报告制度不适用
- 若在我国享有特权与豁免的主体在我国从事商业活动,则对其作为被告的民事案件的受理无需适用上述报告制度
- 对外国驻华使馆的外交官作为原告的民事案件,其受理不适用上述报告制度
- 若被告是临时来华的联合国官员,则对其作为被告的有关的民事案件的受理不适用上述报告制度
- 甲公司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 若丙公司对变更土地登记行为不服,应当自2008年3月3日起3个月内起诉
- 丙公司与某典当行签订的合同是否合法,是本案的审理对象
- 对市国土局与派出机构之间的关系性质,法院可以依法调取证据
- 天利公司可以对李某进行再派遣,但不能因李某拒绝而将其退回
- 松园公司不得因李某已无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
- 李某可以将天利公司或者松园公司作为被申请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 李某可以就其因劳动合同解除而受到的损失,请求天利公司和松园公司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如果符合假释条件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遵守了各种相关规定,没有再犯新罪,也没有发现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假释考验期满,剩余刑罚就不再执行
-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假释,按照先并后减的方法实行数罪并罚
- 对于因杀人、绑架等暴力性犯罪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即使他们被减刑后,剩余刑期低于10年有期徒刑,也不得假释
- 因矿工而被甲公司开除了的甲公司原员工于某所提供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 吕某在采访甲公司某名保安时,采用录音笔偷录下双方的谈话,因该录音比较模糊,所以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 甲公司提供的考勤数据表,属于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 《现代企业经营》杂志社在庭审过程中,收到了甲公司员工刚刚提供的反映甲公司员工作息时间的一份材料,该材料可以作为新证据提交法庭
- 《现代企业经营》杂志社所在地的海兴市A区法院
- 吕某住所地的海兴市B区法院
- 汪某住所地的龙门市C区法院
- 甲公司所在地的龙门市D区法院
- 犯罪嫌疑人甲涉嫌故意伤害罪,经鉴定,被害人受到的伤害为轻微伤
- 犯罪嫌疑人乙涉嫌故意伤害罪,经鉴定,被害人受到的伤害为轻伤,但情节轻微,且被害人希望不追究乙刑事责任
- 犯罪嫌疑人丙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经查明,丙是因为受到野猪追赶被迫闯入被害人住宅,属于紧急避险
- 犯罪嫌疑人丁涉嫌偷税罪,案件经过一次退回补充侦查,仍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 甲、乙系一起伤害案件的自诉人,案件审理中甲撤回起诉,法院继续案件审理
- 某伤害案,因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被害人提起自诉,审理中自诉人与被告人和解而撤回自诉,法院经审查准许
- 某遗弃案,被告人在第二审程序中提出反诉,法院予以受理并与原自诉合并审理
- 某侵犯知识产权案,第二审中当事人和解,法院裁定准许撤回自诉并撤销一审判决
- 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各种会议上的活动不受法律追究
- 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未经选举单位人大常委会批准,不受逮捕和刑事审判
- 全国人大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
- 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有权提出对国务院或者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